第3章 黑色墨镜(1 / 1)

林玖和林兮尔并没有血缘关系,林玖比林兮尔小四岁,今年十八,是林兮尔从代城带回来的一个流浪儿。

林兮尔抬手调试了一下自己的助听器,起身离开钢琴前的座位,蹦蹦跶哒去打开衣柜往外翻衣服,一件一件丢出来。

“我打算去漂洋过海去见他,你跟不跟我走?”林兮尔一边丢衣服一边说。

林玖眼角抽了一下,说:“你这是要线下追星了?林兮尔,你好歹也是江家大小姐,能不能别像无脑花痴妹一样,我都懒得吐槽你。”

“我就问你跟不跟我走。”

“走!必须走,我得好好把你看紧了,不然就以你对秦允声的痴迷程度,我怕他名节不保、被你啃得连骨头渣都不剩。”

林兮尔:“……”

你这臭小子到底是不是我弟弟掀桌

林兮尔狠狠剜了林玖一眼,仿佛一个没有感情的杀手。

林玖早就对她的“恶毒”脱敏了,又问:“但江夏阿姨会让你离开龙泉岛吗?”

“不会。”林兮尔的答案一丁点都没犹豫,“不能告诉姨母,我们得偷偷逃出去,今晚趁着月黑风高,咱俩一人穿着一身夜行衣,不会有人发现的。”

林玖:“……”

你谍战片看多了吧!

林玖懒得吐槽她,林兮尔肯定是靠不住的,还是他想办法吧。

聪明如他,终是要一个人扛下所有:)

林玖用手撑着下巴,扭头看到对面那个打扮得十分精致的狗狗窝,还有那只风里雨里不挪位的金毛犬,脖子上还系了个红色的蝴蝶结。

它今年已经十三岁了,步入晚年阶段,虽然有悉心照料,但金毛的身体状况不是很好,毛色没有光泽,也没什么精气神儿,可能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寿终正寝。

林玖抿唇沉默片刻,问:“姐,棒棒糖你要一起带去吗?”

棒棒糖是林兮尔给金毛起的名字。

林兮尔点点头,眸色微暗,“嗯,我也不知道棒棒糖还能撑多久,至少它狗生最后的时光,应该带它回到它的故乡去,落叶还是要归根。”

棒棒糖,灰狼种金毛,八年前曾是一只导盲犬。

*

代城

《第二指》是根据着名作家绵绵久远的同名悬疑小说改编而成的一部电影,星元娱乐公司投资,由现下娱乐圈两大顶流男艺人秦允声和凌子榛饰演双男主周南和卫东。

秦允声没有耍大牌的坏习惯,按照惯例早早地在家等助理来接他到剧组,不过来的那个人他却有些面生。

“你是谁,阿铭呢?”

对方小伙冲秦允声眯眼轻笑,挠了挠头,说:“秦哥,我是你的新助理,阿铭前辈辞职去卖麻辣烫了,我还准备什么时候去吃一碗呢。”

秦允声嘴角一抽,做他的助理难道还没卖麻辣烫挣钱?

他看着眼前这个精神小伙,身高差不多一米七五,身材偏瘦,穿着普通的白体恤黑色运动裤,眼睛特别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从外形看上去还是个挺淳朴的小伙子。秦允声点点头,又问:“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何士奇。”

“哈士奇?”秦天王微愣,默默眨眨眼,然后一只手搭上何士奇的肩膀拍了怕,说:“好名字,以后就叫你二哈了。”

何士奇:“……”

罢了罢了,这么多年多习惯了。怪只能怪当年他爹起名太艺术派,而且目光短浅没有先见之明。

秦允声坐上车,揉了揉惺忪的双眼,显然有几分疲惫。

二哈助理启动车子,时不时通过车内后视镜看一眼后座的秦允声,忍不住问:“秦哥,你昨天……没睡吗?”

他只知道凌晨四点秦天王发了一首歌,但看他那副样子,好像一晚上都没合眼,熬了个通宵。

“我没事,”秦允声打了个哈欠,眼白带着些红血丝,说:“帮我排查一下昨天我微博下面的留言,发现可疑的,把id发给我。”

“还是要找作曲吗?”

“嗯”

何士奇了然。他早就从阿铭前辈那里了解过详情,也是多问这一嘴。除了找作曲者,还有什么能让秦天王这么费尽心机。

不过想想也是不可思议,听阿铭前辈所说,《时光》是八年前成曲,那个作曲者当年才十四岁,一个十四岁的小丫头片子能写出这种惊艳世人的曲子,真是一块音乐界难得的材料。

“秦哥,我多问一嘴,你还记得《时光》作曲者的样子吗?”

在后座闭目休息的秦允声眉心微蹙,他慢慢睁开双目,一双琥珀色的瞳孔无意中流露出一丝慌乱,一闪而过,很快消失不见。

性感的薄唇轻抿,他沉默许久,缓缓开口:“一副很大的黑色墨镜……还有两个梨涡。”

实际上他的记忆很模糊,当年的那个小姑娘无论如何都不愿意摘下她的墨镜,墨镜几乎遮住了她的半张脸,他甚至以为墨镜是一道封印,摘下之后,她就会化成原型,变成小猫小兔子之类的小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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