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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亲王的女儿(1 / 1)

有人说现在不要写那种释放魔法就要念咒的,现在魔法都是瞬发了,读者们不喜欢看长篇大论的文字。

我不这么认为。我觉得读者们还是有一定的文化基础的,不然跑来看书干啥?玩游戏k歌钓个异性去开房不更好玩?虽然很多小说魔法都瞬发了,不过我总觉得那是网络游戏的做法,就连游戏里面的魔法还有cd时间呢,何况小说?

也有人说我跳的太厉害,忽东忽西的,容易让读者分不清情节。呃,是的。我也发现了这个缺点,电影的拍摄手法拿到写作中来的确有点不适合。看来村上春树的写法的确不适合一个新手,好吧,那我就按照情节写吧,下面主要人物基本上要在一起了,反派早就出场了,不知道大家发现没有呢?

下面是正文=纳逊亲王是坐着直升机来的。是的,人类的直升机。技师却不是人类,是一名血狼。这不奇怪,血狼学习新事物很快,而且他们也不在乎自己的身份。对于他们来说,多掌握一门手艺就等于多了一份谋生的机会,他们甚至向人类讨教人类的各种科技的使用方法。即使一名血狼是高等血族的护卫,他也会向成为奴隶的人类讨教如何驾驶车辆飞机。

纳逊亲王横扫了印度之后,一部分印度人投降并成为了血亲,这其中并不缺乏飞机驾驶员和船舶驾驶员。所以纳逊亲王能够越过海洋对夏威夷进行袭击,只不过夏威夷一直都是美国的军港所在,保护的很严密,所以纳逊亲王才没有横扫印度一样的打下夏威夷。不过,夏威夷也算基本失落了,除了檀香山,也就是火奴鲁鲁没有被攻陷,其余的地方早就被打下来了。

准确的说,纳逊亲王很幸运也很不幸。如果他没有带着妻子在战前到印度旅游,那么他的妻子就不会在战争初始的时候被杀,这是不幸。如果他的妻子没有被杀,亲王就不会愤怒的命令血狼横扫印度,那么也就不会拥有一个狼族军团,那么在议会里也就没有那样大的势力,这算得上幸运。

在火奴鲁鲁得知了自己女儿的消息之后,亲王立刻停下了攻击,连夜,哦,不,连着白天赶到了死谷。毕竟亲王打仗是为了给自己的妻子报仇,现在得到了最后一个亲人的消息,自然是火烧火燎的往回跑,他实在不能再失去另一个亲人了,何况这个亲人还是以前失散的?

对于博伦和斯卡图并不完善的迎接宴会,亲王丝毫不放在心上,这个时候还有什么比父亲见到失散多年的女儿更重要?所以在匆匆的结束掉宴会之后,亲王迫不及待的问道:“你们谁见过一个叫塞拉的女子?”

“尊敬的亲王,我们这里每个人都知道塞拉救世主。”一名随从弯下腰回答。

“救世主?”纳逊明显的不知道这个,塞拉成了救世主?那我算什么?救世主的父亲?

“是的,亲王。塞拉救世主是惟一一个能在阳光下行走的血族贵族,而且她还会血族的魔法和人类的科技。”随从恭敬的回答亲王的问题。

“我有点不明白,你给我解释一下。”纳逊顿时来了兴趣,自己的女儿是血族的救世主,精通血族魔法和人类科技?这可真是一个令人惊讶和高兴的消息,惊讶的是女儿成了救世主,高兴的是,女儿居然精通魔法和人类科技,对自己的帮助可就大了不少。

“遵命,亲王。”随从行了一个礼,直起身开始介绍:“救世主来了之后,以前城堡只能用昂贵的鲸油点灯来维持光明和装饰,现在已经使用各种彩灯来装饰和照明了。在战前我们可以享用人类的电力,战后断绝了电力供应。救世主来了之后很不喜欢,于是她便让我们制造了风力发电机组为城堡提供电力。”

“以往我们使用魔法狩猎动物,但是魔法要咏唱,会惊动很多猎物,打猎的时候很麻烦。救世主让她的人类侍从和走私商人接触,用了很小的代价换来了大量的人类军械,用来狩猎的确比以前好很多,而且最主要的是我们不再饿肚子了。”

“而且救世主的侍从因为是人类士兵,即使向走私商人买血浆也要比我们向商人买血浆要便宜很多,现在这里血浆价格已经回落到1金币一袋的正常水平。还有,救世主给所有人都购买了人类的空调,现在这里天气这么热,但是我们居住的地方却很凉爽。”

“还有吗?”纳逊更感兴趣了,自己的女儿能量不小啊,在战时居然能找到这么多东西,而且还有一个人类士兵侍从!要知道现在在人类那边,士兵还是很吃香的职业,买什么东西都是半价。现在连远在柏林的血族议会都是点蜡烛喝兽血的,在死谷这么恶劣的环境中的血族男爵都能喝上血浆用上电灯实在是令人惊奇。

“呃,当然还有一个更好的事情。只是……”随从苍白的脸上掠过一丝红润,很不好意思的吞吞吐吐。

“没事,有什么尽管说,即便失礼也没有什么。”亲王看随从样子就知道可能是一些比较难以启口的事情。

“请亲王原谅我语言的粗俗,救世主从人类那里找到了一种药物,让我们在生育问题上有了很大的发展。现在这里又新降生了三十七名纯粹的血族后裔,而且都很健康。”随从一脸的幸福状。

“哦?你也是一名父亲了吧?”亲王听到这个消息不由得开了个玩笑,血族生育能力低下并不是血族自身的问题,而是……生命太漫长了,什么事儿多了也会厌倦,尤其是夫妻生活方面。所以血族的婚姻一直都很混乱,夫人找几个情人或者丈夫勾引了别人的妻子并不是什么稀奇事儿。

当然,这种靡乱的生活也导致了血族在外的声誉不佳。其实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和原配夫人丈夫之间没了激情,只好红杏出墙大树移阴,就是为了寻找乐趣。但是更糟糕的后果就是,氏族血统不纯,导致魔法能力下降。

现在在这里,居然有三十七名血族的纯血统后裔降生,不能不说这的确是救世主才能做到的事情。

“亲王智慧过人,我现在的确是一名父亲了,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随从一脸的骄傲,那是成为一名父亲的自豪。因为自己的血统不再需要去找一个人类传承了,现在自己有了完全属于自己的血脉,时间长了,自己还可能拥有自己的家族和氏族,而自己就是族长,那是多么荣耀的事情!

“那我可要恭喜你了,多少年了?”纳逊心情很好。换谁都会心情很好,自己的女儿这么厉害,当老爸的自然脸上也有光不是?

“六百七十二年了,第一次当父亲,全是依靠救世主。”

“你说救世主名叫塞拉?是不是大约有这么高?皮肤白白的,看上去有希腊血统和欧洲血统,金色头发和绿色眼睛的女孩子?”纳逊用手比划了一下高度问道。

“呃,皮肤颜色和外貌都没错,不过,好像不是您比划的高度,您比划的太低了,那是小女孩的高度。”

“哦,对。这么多年了,她应该长大了,如果估计得没错,她现在看上去应该是和人类二十多岁差不多了。”

“啊!对!亲王,救世主看起来确实是您说的年龄……啊?您认识救世主,而且还很熟悉?!”随从忽然意识到亲王可能认识救世主,而且还很熟悉。

“当然!不单单是认识那么简单。”纳逊亲王一脸的自豪,然后说了一句话:“而且我很熟悉她,她就是萨默尔-塞拉-纳逊-妥芮朵,我的女儿!”

“扑通!”随从翻了翻白眼,昏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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