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烙印!在纤柔浑圆的肩头上,深深烙着某种印记,红色的肌肉被烫开,可以想见当时的痛楚,看来更是狰狞可怖。烙印的图案彷佛有些熟悉,莫问一时记不起在什么地方看过。
这是大陆上的习惯,畜养奴隶的豪族,为了彰示自己的所有权,同时防止奴隶私逃,会在买来的奴隶身上,烧上极不人道的烙印,可是,一想到有人曾对这样的一个女孩,施以那种暴行,莫问胸中一股怒气,不自觉地翻涌起来。
“莫问先生,您不喜欢吗?”
凛冽的夜风,让爱菱打了个寒颤。在旅途中,小小的发明家曾在听人说过,“对一个男人而言,最满意的酬劳,就是女人的**”,她并不是很明白这句话的意思,不过,是不是能拿这当报酬,让莫问先生满意呢?
可是,莫问先生一动也不动,整个人好像木雕,一点动心的样子也没有,是自己的身体没有诱惑力吗?
爱菱有些沮丧,这是她最后所能想到的报酬了,如果莫问先生不肯接受,那就真的没办法可想了。
大着胆子,爱菱猛地扑了上来,把身体贴紧莫问,将他一把拦腰抱住,低声道:“莫问先生,我……”
不料,此刻莫问也惊觉到自己的无礼,正转身把目光背开,恰好给爱菱这一撞,整个人直往前跌,顺势带动背后的爱菱,两个抓不到要领的笨蛋跌成一团,从座石上滚了下去。
噗通!
少女献身的激情戏,出现了让人掉落下巴的结局,夜晚的深山,冰凉的潭水……
好冰啊!
※※※
“啊巴啊巴!”
这是莫问浮上水面后,第一句出口的话,若将之翻译成具体的文字,那就是“好冰啊!”、“那个天杀的笨女人”。
抹去脸上的水渍,莫问举目四顾,没有看到爱菱。已经一分钟了,这女的不会是怕挨骂,就一直躲在水底吧!
不对,关于这笨女人,什么事都要往最糟的地方想,可别是真的给摔昏头,在这小潭里溺水了吧!
这可不好!莫问有些焦急,无疑地,爱菱成功地引起了他的再度关心。此时夜色已黑,可见度不高,莫问在潭水中迈开步子,伸手到处摸索。
爱菱的头发甚长,直至小腿,落水后必定四散。这潭说小不小,说大却也不大,以此为目标,要找到她该是不难。
果然,搜索不过片刻,莫问的手掌接触到了少女的柔丝。
“哼!”
揪住发丝,莫问手腕使劲,“哗啦”一声,猛地将水中人儿提了起来。
“啊~~~~~不要看。”
随水声而起的,还有少女的尖叫声。莫问有些奇怪,刚才几乎都被看光了,现在还有什么不要看的,但在下一刻,他明白了这句话的意思。
这个女孩,是爱菱吗?
落水后被打乱的长发,已经不是马尾,凌乱地垂落腰际,娇小的身子依旧,充满稚气的娃娃脸,这些都没有错。
但是,恍若最娇动人的红宝石,那双紫红色的眸子,尖而长的耳朵,这是怎么回事呢?
这女孩,不是人类。
“是矮人族!”
莫问的心底,震落了无声的轰雷。
“莫问先生。”
真实身份给发现,爱菱怯生生地看了莫问一眼,察觉他脸色阴晴不定,过往的恐怖经验,登时浮现心头。爱菱惊呼一声,便想逃开,却给莫问一把拉住。
几件事瞬间闪过脑海,她的矮小身材、巧妙手艺、能够制造出魔道器具的父亲、葛罗美金属的束发器……这就难怪了,远自神话时代,矮人族便以巧妙的锻技术而著名,许多传说中的神剑、魔器,均出其手,如果说爱菱是矮人族,那这一切都有合理解释了。
等等,这么说来的话……
盯着爱菱肩上的烙印,莫问想起来在哪看过了,是在白鹿洞,师父曾向几个弟子,炫耀自己珍藏的名剑,那上面便有个相同的徽印。
他知道这女孩的父亲是谁了。
魔界名匠,隆.贝多芬!
※※※
添过足够的乾柴,营火“丕哩啪啦”地烧得甚是热烈,爱菱用毯子里住身体,手里捧了杯热茶,静静的烘乾身子。
被打散的长发,重新束成了马尾,少女的外貌,再度隐藏成“人模人样”。莫问蹲在营火旁,添加柴薪,并不言语,他明白,自己此刻并不需要发问,只要作个好听众。
为什么要易容改扮,理由应该很简单吧!人类对于所谓的“亚人类”,并不是抱持着平等的态度去看待的,他们对兽人、精灵…都以歧视的态度,百般迫害,事实上,即使是同类,人类仍然彼此歧视,从而引发斗争。
像矮人族这种高利用价值的种族,如果落单被人类发现,一定被抓起来,终其一生,都关在笼子里,胁迫其打造器物。矮人族是天生的巧匠,对人类而言,他们本身就是件超值工具。
更何况,隆.贝多芬的女儿……光是这个名字,就足以引发一场轰动了吧!
隆.贝多芬,是远远超越各类创师的“创作者”,远自九州大战时期,便已扬名天下。以制作各类魔道器具而闻名,有不少人恃其作品,一夜暴强,而其所锻造的兵器,更成为强者们你争我夺的抢手物。
魔道神兵的操控,非一般人所能负荷,故多为魔族所用,再加上其长期旅居魔界,故为人类视之为魔族。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隆.贝多芬』的名字,已成为传说中的一部份,吟游诗人也往往喜欢讲述,英雄们手持由『隆.贝多芬工作室』出品的神兵,与强敌作战的故事。
这个不起眼的小傻蛋,会是这绝代神匠的女儿,真是出乎意料,不过,倒也不算太奇怪啦!
爱菱用毛毡遮盖裸身,小心翼翼地偷窥着莫问的动作,她清楚的记得,当自己以真面目与人类相处时,险些就被奴隶商人抓去,要不是刚巧飞来了颗石头,让那家伙的脑袋开了花,现在的处境一定很惨。
莫问先生,会不会也向他们一样呢?虽然感觉莫问先生是个好人,但许多好人,往往都是遇到强烈的诱因后,才现出真面目的。
把爱菱的担心全看在眼里,莫问摇头微笑。他本非无欲之人,身为剑客,自是爱剑成痴,如果有人把隆.贝多芬所制的剑赠送于他,他当然欣喜若狂。
不过,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会以卑鄙手段去诈骗这样一个女孩,持剑者的剑骨,卑劣不堪,在剑道上的修为,也就有限的紧了。
再说,早在从前,自己所走的剑道,便已毋须倚仗神兵,往后更是得之无用,神兵利器于己,是收藏意义多过实用,诱惑力自然低的多。更何况,持这笨女人打造的兵器上阵,嘿嘿,该不会有人嫌命长了吧。
为了消除少女的不安,莫问比了几个手势,既然大家有必要重新了解,那就从问名字开始吧!
“啊!问我的名字吗?”爱菱先是欣喜,而后有些迟疑,嗫嚅道:“不好啦!爱菱的名字,莫问先生一定不喜欢的…”
莫问挥手示意,要她少说废话,实话实说,爱菱见状,心中一颗大石落地,小声说道。
“嗯!我的名字是隆.爱因斯坦.布加耶拉.普林斯…”
嗯!这么听来,“爱菱”是称了,隆.爱因斯坦,挺美妙的名字嘛!
“匹兹克拉福.拉普它.物流.罗严克拉姆.达太安.红丹鼎.奇古利.敏爷司.克罗诺夫.阿私达也家.阿码多卡码.古稀达茄私.阿保罗福带泥其私福阿课诺骡夫普机米罗.侬茄达阿黛芙柔西雅……”
这名字似乎嫌长了点,不过,也不算太奇怪,大陆上的帝王之家,名字也是又臭又长的一大串,这一点,莫问当年深受其苦,再是明白不过。
可是,时间过去,爱菱仍口若悬河的说个不停,瞧不出她有那么好记性,把这么长的名字记的滚瓜烂熟,倒背如流。
“客里米夫阿脱罗米.斯兹罗夫西科阿里夫戴甚……”
莫问听的眼珠子快突了出来,他是知道不少长姓氏的贵族,可也从没见过这么夸张的。看这傻女人摇头晃脑,大有说上一整晚的准备,莫问脑里闪过一事,大叫不妙。
讪讪地比了手势,莫问打断了爱菱的报名。在大陆上的礼节中,阻止别人报完名字,是件不礼貌的事,有些民族甚至视之为奇耻大辱,会为此而决斗。不过,这个礼仪用在矮人族身上,似乎不太适当。
当年在旅游时,莫问曾听长辈说过,矮人族相当以自己的姓名自豪,往往把祖先的名字全数保留,因此,矮人族的名字个个又臭又长。
人类的帝王家,喜欢在名字前加尊号“文成武德仁智孝义至圣信爱圣母皇太后”等等,**十字甚是常见,但矮人族的名字,动辄以数千起跳,夸张的甚至可以编成一部辞典,可真不是闹着玩的。
谈起这件事的长辈,并没有说到,矮人族写名字时,是不是写个三天三夜;也没有说到,矮人族报名被人打断时,会不会也打断对方的鼻梁,但在这时间紧迫的当口,让这女人说上整晚,实在不是多有趣的构想,而自己的理性也会崩溃,无可奈何,不礼貌也只好不顾了。
“嗯!”
爱菱对这反应不感讶异,点了点头,却想不出该说些什么,彼此间的气氛,又沈闷起来。
“莫问先生好像没有问题,太好了。”
证实自己没有看错人,爱菱喜不自胜,但是,接下来又如何呢?根本的问题并没有解决,如果维持初衷,明天就要和狼嚎骑士团交锋了,莫问先生还肯继续帮助自己吗?
在初次窥探失败后,爱菱隐约察觉,对方有聘人把守,为了安全起见,便打算雇用『逐魔浪人』韩特,那类级数的高手,后来莫问相询,爱菱为了留住这最后的帮手,也只有硬着头皮说没有其他的敌人。
本来想,山中招募人手困难,敌方了不起也只有一些庸手来把关,一个A级骑士,迳可应付的来,虽然换成了莫问这个三流骑士,却也有偷袭的资格。
可是,再怎么也想不到,敌方非但雇了帮手,而且居然是雇了整个骑士团来,这下子,只怕韩特亲至,也讨不了好去,更何况是莫问,那必定是凶多吉少了。
话再说回来,莫问又愿不愿意再接这趟任务呢?他说过不和预算外的敌人作战的,更何况,一个人单挑一个骑士团,根本不用想,爱菱就知道答案了。
彷佛为了证实少女的疑惧,莫问打出手势。
“如果要坚持下去的话,可能会没命喔!”
爱菱呆了一会儿,随即点点头,脸上平淡的微笑,却吐漏了一往无前的心意。
莫问有些不能理解,照理说,取回黑曜镜,并不是什么非作不可的工作,她既然是来自魔界,真有什么事,大可躲回魔界,相信也不会有别人难为她。
“有什么非走下去不可的理由吗?”
“这个……”
爱菱显得欲言又止,她本来想照以往“这点,请您不要问好吗”,但是,看见莫问的态度,她明白,要争取这个男人,这是最后的机会了。
于是,她说出了一段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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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莫在百年前,隆.贝多芬遭逢强敌,剧斗之下,险险逃脱,却给击成重伤,命在旦夕。他逃至人魔边境的山区,被一少女救起。
少女的善良,让她无视于种族的差别,对这其貌不扬的矮人,细心照料,呵护倍至,在一段时间的疗养后,两个人发展出了超越种族、年龄的情感,相约白首。
自此,隆.贝多芬带着妻子,在深山过着愉快的退隐生活,后来,唯一的女儿出世,老年得嗣的喜事,让这一代名匠完全沈浸在幸福之中,他甚至放弃了制作器物,把全副心思都放在妻子、女儿的身上。
聆听口述,莫问露出了微笑,从少女陶醉的语音,他彷佛可以感受到,那段幸福童年对爱菱的影响。
梦幻似的愉快童年,遭受到破坏。某一天,隆.贝多芬收到警讯,他的大对头即将找上门来。为了安全,他要妻子带着女儿,回家乡暂避,躲过祸灾,等到他避过对头,便会去接回妻女。
事情的变化,出乎原先意料,带着女儿回乡的妻子,遭到乡民们的监禁,他们将小小的爱菱,视为魔族,坚持要将之处刑。
因为亲族的势力,母亲得以免祸,但爱菱却遭到了火刑的命运,因为对魔族的恐惧与仇恨,原本纯的乡民,红着眼睛,把小女孩绑上火刑架。
行刑的前夜,母亲用迷药弄昏了守卫,要带女儿逃走时,被愤怒的乡民发现了。为了掩护女儿,母亲当场被乱棍打死,爱菱则在一旁吓得傻了,而这一幕,被欣喜而来的隆.贝多芬瞧个正着。
失去妻子的伤心、狂怒,令他瞬间就发狂了,完全忘记了当初“想与人类好好相处”的念头,他空手屠杀了所有的人类,无分老幼。
勃发的怨恨,甚至波及到抱着父亲大腿,哭着劝阻的女儿身上,对于女儿的行为,隆.贝多芬气恼难当,当场宣告脱离父女关系,同时在爱菱肩上,烙上了代表奴隶的印记。
此后,隆.贝多芬一改原先“只管创作,不问使用者”的原则,专心的为魔族量身定作武器,冥冥中,似是希望使用者藉以屠杀人类,达成报复的快意。
跟在父亲身边的爱菱,也没有再得到过一丝关爱的眼神,受到与家中仆役相同的对待,而在喝骂与冷眼中成长,这也是后来离家出走的一大原因。=========================================================================
“在那以后,布玛非常讨厌爱菱。”说完了故事,爱菱的小脸上,不见哀伤,一丝不相称的苦笑,一闪而逝。
很吃惊的发现,这女孩居然也会有这样的表情。在莫问的记忆中,爱菱常常傻笑、娇笑,尽管有时候会哀伤、掉眼泪,但整体说来,她给人的印象,是一个天真活泼,不知世间愁的女孩,这样的她,居然也会苦笑。
“难道说,她的傻哩傻气是……”莫问有种感觉。在这女孩平时的欢颜下,是不是有自己所不知道的一面呢?
对于隆.贝多芬的心境,莫问颇能体会,是因为受到这样大的刺激,所以从此憎恨人类吧!
对于自己同类的所为,莫问无言以对,说到底,他们也仅是群可怜虫而已,撇开这件惨事不谈,丧生在魔族手上的无辜生灵,亦是不计其数,他们的悲哀,又要向谁去哭诉呢?
战争真是件不好的东西,它所造成的伤害,甚至可以波及到千年之后。莫问吁了口长气,基于过往的教育,他对魔族深恶痛绝,不过,并不代表他对人类就有好感,某些人类的行为,比魔族更加卑劣。
他熟读史书,对这点自是熟知,而在连番遭遇后,他也有了更深的体认。
“西玛一直希望,我能向布玛一样,成为创师。”爱菱小声说道:“所以,我一定要作给布玛看,确认自己的资格。”
这女孩也吃了很多苦头吧!与其天真烂漫的外表不符,她所成长的环境,竟是如此,那么,她整天傻笑的根源,究竟是什么呢?
莫问隐约有些明白,在广场初遇时,自己为何会受到这女孩吸引,而随她长程跋涉,奔波至今了。
同是天涯沦落人啊!原来,在不同的外表之下,两人的心境,竟似有相通之处,看来在冥冥中,果然有一双看不见的手,把两个相似的沦落人凑在一起。
“我和布玛有赌约,如果我能在这次月圆前,把黑曜镜收回,就可以被授与见习生的名义,重归门墙,所以…所以…”
爱菱的话,并没有说完全,在“重归门墙”的藉口后,有着关心父亲、想把父亲导回正路的心意,她希望,能够以女儿的身份,为父亲再尽一分心力,而这番心情,莫问确实掌握住了。
“我的能力有限,换言之,我只能护送你到敌人的巢**,这样也可以吗?”
“咦!”
看清楚莫问打的手语,爱菱吃了一惊,跟着,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嗯!真的不行,只要莫问先生能送我到黑曜镜十丈之内,我就有办法了。”
莫问点了点头,他并不清楚爱菱信心的由来,不过,怎么回收器具,是创师的工作,而自己,只要专心护卫就可以了。
“谢谢莫问先生,谢谢,真是太谢谢了。”
事情终于有了转机,得到了莫问的承诺,爱菱高兴的几乎要跳起舞来,她紧握住莫问的手,拼命摇晃。
“谢谢莫问先生……”
受不了这乐天派的热情,莫问反『手』相讥。
“不要那么高兴,也许我只是说说而已。你不怕,我趁半夜偷溜吗?那样的话,你就真的血本无归了。”
面对这尖锐的问题,少女愣了一愣,之后,犹如林间春花绽放,她微微笑了起来,只是一笑。
“没有关系,不管怎么样,爱菱都是相信莫问先生的。”
又是相信是吗?莫问摇摇头,这女孩好像学不到教训似的,到底是什么力量,在支持她这种盲目的信心呢?
或许是历练不足吧,莫问没有能够发现到,爱菱脸上的笑容,与其说是无畏,倒不如说是准备豁出一切。
那是抹充满死气的微笑。
※※※
微星沈沈,东方的天空,隐约吐漏着金色的晨光,这一夜,马上就要过去了。
岩洞中,熟睡的少女,发出甜美的鼾声,浑不似正要面临最后难关。
树枝上,银发男子随风起伏,轻拂着手中光剑,作最后的检查。虽然一夜没睡,但银发之下的面孔,却显得生气勃勃,似乎做出了某种决定。
剑已经准备好,自己的身体,也可说是最佳状态,该有的准备工作,都完成了。
迎着东边的第一道晨曦,莫问眯着眼睛,盯着右掌直看,在掌心,几样精致的小饰物,静静地发着彩光。
爱菱曾说过,这些东西有不寻常的意义,这么说来,是她母亲的遗物罗!看样子,自己可真是收了个不得了的酬劳啊!
出人意料的,一声似有还无的语音,从哑子的喉间溢出。
“大笨蛋……”
不知道是在嘲弄自己,还是在嘲弄那呼呼大睡的笨女人,又或者,两者都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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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
“如何,这一剑不错吧!以你的天资,只要能好好照我的计画去作,一年之后,不难有这样的程度。”
“真是太厉害了,老师,这根本就是天下无敌了,要怎样才能到这样的境界呢?“
“天下无敌!呵,这名词听来怪刺耳啊!你要记住,这套剑术会有怎样的发展,就关系于你想挥出什么样的剑……不过,你真的认为这套剑术很厉害吗?”
“难道不是吗?学生毕生所学的剑术,没有任何一套比得上它的。”
“呵呵!看来你的历练还不够啊,往后,你会发现,这其实是最没用的一套剑术……”
“……”
※※※
黑鲁曼历五六0年十二月
蜀道
“嘿唷!嘿唷!”
群山环抱,荒烟蔓草间,隐约传来呼喝声,一群满面悲愤,被硬束上手镣脚铐的人们,在皮鞭挥动的威胁下,顶着太阳,卖命工作。
奴工的人数近百,而在一旁手执皮鞭的五六名监工,似是对这“大才小用”的工作感到不耐,一边彼此闲聊,一边抽打奴工出气。尽管级数不高,但他们也是骑士,莫名其妙被派到这种苦差事,令他们的自尊颇受屈辱。
这感想并非独创,在离他们不远处,也有一个男人,为自己目前的处境,而悲叹三声。
“一、二、三、四……光是看守的,就有十五个…散布在周围的气,怎么算也低不过有四十多个,唉!死期到罗!”
锐利的目光,透过枝叶,莫问正窥视着山林间的一切动静。
看他四肢大张,紧紧环抱着树干,滑稽的姿势,让人联想起某种鼠类。
奴工们在搬运某种奇怪的东西,是很大的玻璃管子,每一个均有好几尺高,宽约一尺,很难想像在这荒山野岭,搬这东西干嘛?
莫问一眼就看出来了,他曾看过两次这种东西,那是苏生水槽,属于太古魔道的器具。正统规格的苏生水槽,价格十分高昂,制造的技术也很困难,是只有国家阶层才造得起的高价品,不过,这里的主人既然能聘骑士团来当护卫,要买一个苏生水槽应该不困难吧!
“荒山野岭的,买这东西干嘛?”
透过特殊的调息法,莫问把自己身上所有的生命迹象,全部消除,将外放的气息转为内敛,连体温、心跳都降至低点,用以避过敌人的搜查。
在方圆一里的范围内,至少有四十三名骑士,来回搜查警戒,只要稍有不慎,被他们发现了行踪,便是血战密林的惨状,届时,不管再怎么不愿,也只有采取硬碰硬的战术了。
敌方的根据地,外表看来仅是一广场,三两间茅草屋,集中在广场东侧,照规模来看,应该是这些奴工的住所,破破烂烂的,恰好足堪遮风避雨而已。
那么,敌人的藏身所呢?依照爱菱提供的情报,因是全数转为地下化了,龙腾山脉的原始密林极多,自远古以来,便有许多私人组织,在此地建秘密基地,作为各式用途,换言之,此地出现了个地底要塞,也不是什么值得惊讶的事。
既然如此,那接下来的问题,就被单纯化了。为了取回不知深藏何处的黑曜镜,自己必须潜入这地底建,见机而作,如果只有这样,倒也还好,麻烦的是,由于对各类魔道器具不熟,为了避免发生不必要的意外,所以必须要带爱菱一起潜入。
其实,以莫问的眼光看来,带爱菱一起潜入,那才是大大增加了“不必要的意外”的发生率,奈何,他对于如何回收黑曜镜的具体方式,一窍不通,而爱菱本人又一个劲地摇头,表示那牵涉到她的最高机密,所以在莫可奈何的情形下,只好由两个人共同潜入。
“嗯!如果能够再多些好帮手,来招各个击破的话,倒也不是没有胜算啊!”
对敌阵作了大概的评估,也把隐藏的明哨、暗哨,瞧了个清楚,以侦察行动来说,该是相当足够了。莫问从枝叶间浮下,抽身撤退。
颇让人难以想像地,匆匆一瞥间,莫问已对敌人的实力,有了**不离十的了解,从部署位置、兵气流动、敌人的脚步、呼吸、地气反应,莫问取得了为数众多的情报,他甚至肯定了这样的事实。
从目前的资料看来,对方虽非乌合之众,却也绝对不是精锐之师,像这类的骑士团,在掠夺性的游击战上,可以轻易缔造惊人的战绩;但在防守上,会因为整体的素质不齐,缺乏完整性的训练,逊于一般正规军,彼此间的连系、分工,会出现极大的破绽。
换言之,只要自己能指挥,一个由二十五名B级骑士组成的精锐队,莫问有九成把握,一战歼灭狼嚎骑士团。从莫问的外表来看,很难联想到他会有这样的判断力,但是,对他本人而言,却是一点也不值得奇怪,因为在他成为流浪剑士之前,曾经是个统领数万军队的军人。
只可惜,在锐利的眼光,此刻也无用武之地了,时序迁移,人事早全非,现在的自己,身边并无一兵一将,所能倚赖的,仅有双手一剑。
“近两百人是跑不掉了,再加上些有翼猿魔还是什么的,动起手来,可真是件轻松的工作啊!”
一面在山林中高速奔走,莫问一面苦笑。敌我两方实力悬殊,自己虽非孤身一人,但基本上而言,那名伙伴是不构成战力的,换言之,这根本是场不能开打的战争,人生走到这种地步,实在不能不说是件有趣的事。
莫问脚底弹、跳、蹬、点、滑、跃,轮转如飞,在枝头腾身回翔之际,身形圆转如意,就像头大蝙蝠,虽然诡异,速度却高的吓人,恍若是传说中的“神足”,化为密林间的一阵清风。
“唉呀!不好。”
前方忽然闪出两名骑士,其势甚急,莫问待要闪避,已然不及,急中生智,取了枚石子,以回旋手法射至两人身后,趁敌人回头查探时,左足虚空一踢,身体倏地拔高,踩草上树,身形迅若急电,左一弯,右一转,眨眼间便在林叶间前行了三十丈,而左右晃荡的骑士还浑然未觉。
就这样,莫问在数十名骑士的警戒网中,来去自如,便是偶尔撞遇敌人,也立刻被莫问以急智引开,不漏破绽。
照理说来,骑士的耳目之灵,远逾常人,警戒的骑士中,不乏B级的好手,便是你武功再高,也不易来去无踪,全身而退。
然而,莫问所施展的“白云流泉”身法,虽然说不上是顶级的轻功,却以某种秘传的调息法,增快了真气流转的速度,也倍数加强了提纵时的灵巧,又能自生巧劲,将落足时的声响抵销,可说是隐匿潜行时的最佳功法。
“嘿!不枉当初被大胡子老头折腾半月,果然今日败上用场了。”
想起当日学习这身法的经过,银发男子的嘴角浮现了笑意,当时他心高气傲,学这身法仅为自娱,却从没想过会有朝一日,当真恃之躲避敌踪。
大陆上以轻功而闻名的门派不少,其中的高手更是多不胜属,但会专心开发“没影子”轻功,而成就最高者,必是大雪山麦德西亚城无疑。
大雪山是风之大陆的第一刺客营,对于种种匿踪、潜行的技术,当世无对,莫问当年曾奉师命,游学大雪山,拜见绝代剑豪,山中老人。他天资极高,虽只是短短半年,却已由山中老人一脉武学,获益良多,更顺便习得了这套无声的身法。
“鸡鸣狗盗,君子所不为,不过现在君子落难,也只好穷而滥矣了,悲哀啊!”
两脚半空连踩,莫问脱离了敌人的搜索网,投向原先暂歇处的山洞,准备与爱菱讨论一下如何潜入,那会是个大伤脑筋的问题,不过,也只好走一步算一步了。
※※※
“伟大的诸神啊!我上辈子到底做错了什么……”
在山洞里,莫问苦着脸,可怜的下巴张得老大,对着手中的字条发呆。
“异变东方一里猴形石速来”银发男子忽然有种冲动,想把这张纸条拧碎,正如他想掐断某人的咽喉。
“什么时候了,还在节外生枝,真的是嫌不够忙是不是?”
话虽然这么讲,但也只好跟随过去,莫问离开山洞,一面摇头,一面朝东方而行,才离开没几步,陡然听见后方轰然一声巨响,山洞中发生剧烈爆炸,土石横飞,强大的威力,甚至让地面隐隐摇动。
“……”
莫问闪避落下的碎石,一脸迷糊的样子。
“这是怎么回事?要消除行踪也不必这么惊天动地吧!”
他没有多少时间细想,这么大的爆炸声,方圆一里内都听的见,狼嚎骑士团的人,一定会马上赶来,再走迟片刻,就要身陷重围了。
听得后方隐约传来人声,莫问再不迟疑,展开轻功,朝约定处奔去。
这女人真是危险,连离开她一分钟都不行……
奔走中,莫问有这样的想法,给这么一惊动,骑士们会立刻对周围区域,做联合性的搜索,这下可是大麻烦,如果敌人有了警觉,要潜入就不容易了,这样的话,今天的行动是不是要被迫放弃了呢?
字条上的异变是什么意思?如果运气好,说不定就是扭转乾坤的关键……
莫问摇摇头,这样的想法,未免太过一厢情愿,不过,以目前的处境看来,手上的筹码,是越多越好的。
一里的距离,在一流的轻功急行下,并不用多久的时间,然而,另莫问恼火的是,约定处的岩石下,并没有看到少女的身影,反倒是可以瞥见一张白色字条,在迎风招展。
果然,字条一如先前,只要莫问去东方二里外的一处树下。
就这样,莫问随着纸条跑了三个地方,而每当他离开时,约定地也一定遭到爆破的命运,莫问觉得有些不寻常,玩这种谍对谍的游戏,的确是爱菱的风格,不过,现在应该不是玩游戏的好时候吧!
而且,一个弄不好,自己不就成为靶标了吗?凭着骑士之间的感应,莫问敢肯定,自己的身后有相当多数的骑士,离开了警戒地,正随着爆炸声而追踪而来,最前面的几名,甚至已经逼近半里之内了。
“真是可惜,难得有这调虎离山的良机,现在是潜入的大好时机啊!”
为了要陪这笨女人玩游戏,而失去大好良机,莫问感到扼腕,但是,当他准备往下一个约定点而行时,刚刚的想法,化做黑暗的不祥气氛,重击他的胸口。
“等等,该不会……”
一声爆炸声,将之惊醒,不祥的预感,让莫问感到深深的战栗,那声爆炸,是来自南方……
“糟了,那个笨女人!”
想到事情现在的发展,莫问为之大惊失色,连忙展开轻功,以最快的速度回奔。
※※※
“糟糕,可千万别要迷路啊。”
利用特殊的工具,在地底潜行,爱菱低声嘟囊着。
一个布袋也似的丝质物体,包里住少女的身体,左右的泥土,彷佛受到某种力量的推挤,朝两旁溃开,直至少女离开,才又像潮水般涌回,归复原状。
“柏布丝之囊”,是地底矮人的稀有宝物,是魔界的抢手道具,本来人间界也有地底矮人,但是制造丝囊的材质,却是一种只在魔界生长的动物,所以“柏布丝之囊”绝少流至人间界。
丝囊的本身极为坚轫,可以抵抗急遽的温度变化,也会把囊中生物的气息予以阻绝,达到潜形的作用,地底矮人就常常靠它来狩猎、躲避敌人。
爱菱之所以会拥有的原因,说来颇为可笑,他的父亲,隆.贝多芬,是矮人族的名匠,但并非地底矮人,而是素来与之不睦的高山矮人。
为了要掌握世仇的武器,隆.贝多芬的工作室,有数件这类的丝囊,爱菱离家时顺手牵羊,靠这丝囊躲避了不少危险,上次她潜入此地,也是靠这道具的掩护,否则以她这等身手,稍有动作,早被骑士发现,如何能够全身而退。
利用特殊的潜望镜,爱菱确定至少分散了一半的骑士了,照第一声爆炸的时间来估算,莫问先生应该已经抵达最后一个约定点了,而南方的爆炸,会把追兵分散,凭莫问先生的身手,要脱身应该不难,那么,就没问题了。
这是潜入敌阵的大好良机,只要计画一切顺利,黑曜镜还放在上次的那所祭坛,靠这套丝囊,安然取回的希望,就有六成,这样就很够了。
如果有莫问的掩护,成功的机率想必也会增加吧!这点爱菱明白,可是,她并没有任何把握,能够保自己的伙伴平安,换言之,他们很可能在冲进祭坛的瞬间,就给从四面八方涌来的骑士,乱刀分。
取回黑曜镜,是无可改变的心愿,为了达成这目标,爱菱已经有了觉悟,她愿意为此赌上自己的生命,然而,这并不关莫问的事,他仅是受雇而来,为了骑士的义理、荣誉,而一直陪伴到如今,没有理由再被要求更多了。
嘿!自己并不是那么傻的。
这些日子以来,爱菱可以清楚的感觉到,莫问先生对于是否要继续旅程,不断地感到犹豫,有好几次,要不是他突然改变了心意,便就此拂袖而去了。
想要离去的理由,并不只是单纯地对旅途不满,从莫问阴郁的表情,嘴边偶尔一现的讥讽笑意,爱菱明白了,这个男人和自己一样,他有一件解不开的心事,有更重要的事,在等着他去解决。
那么,就在此分手吧!
为了消弭自己的遗憾,却造成了他人更深的遗憾,这种事,爱菱做不出来,也许父亲会认为这太不成熟,不过,爱菱一开始就没有想到自己能完成回收工作,正如她过往不断的失败记录。
对于陪伴自己,忍受一切笨拙的莫问,爱菱有着由衷的谢意,剩下的部份,就由自己来完成吧,尽力就是了。当然啦!如果能成功完成回收工作,爱菱会偿还积欠的雇用费,不过,这就得要看上天的旨意了。
※※※
他的名字,叫李恩,是狼嚎骑士团的小队长,出身于黑鲁曼的贵族,受过高等的武术训练,以个人实力来说,算是B级骑士的上位。
加入狼嚎骑士团,是因为个人兴趣,他喜欢听人们的嚎叫、剑刃斩断骨头、鲜血喷出的声音,特别是狎弄男妓候,用剑狠狠地斩下,看着温暖的红液,染上雪白的**,这时所产生的兴奋,甚至会让他忘了自己是谁。
但是,官衙可不会忘,即使身为黑鲁曼的地方贵族,如果没有情由的滥杀无辜,就算能逃过刑责,名誉也势必会留下污点,在申请加入一流的骑士团时,便会因此而遭到歧视,所以,他匿名加入狼嚎骑士团,这可以让他快快乐乐的杀人,在愉快的享受中,磨练自己的剑技。
今天,他又要杀人。
不知道是什么地方来的笨贼,接近了警戒区,还弄了那么多声响,惹得嗜血的骑士们狂追不已。
李恩的轻身功夫极佳,他甩开了部属,独自追踪,再加上几分运气,他发现敌人的踪影了。
那是个银发小子,披散的长发遮在脸上,洗到泛白的浅蓝军服,显然是个不知哪来的落魄剑士,实力吗…从感觉到的气来看,大概是c、d级的骑士吧,小角色而已。
“唔……”
本来想招呼伙伴的,一转念,李恩闭上口,微微冷笑。在这鸟不拉屎的鬼山,闷了快一个多月,又不能斩杀所剩不多的奴工来欲,实在是无聊透了,难得有这好机会,怎能交给他人,当然要好好享受。
看到了渐渐变大的银色身影,李恩兴奋不已,抽出心爱的长剑,半蹲下身,准备当敌人经过时,狠狠地给他致命的一击。
他对自己的实力,有绝对的信心,这可以从他能领先同伴追踪到敌人,而得到证明,不过,他还是喜欢偷袭,这是个人兴趣使然,看见被偷袭的一方,在地上抱着肚子哀嚎,总让他快乐个老半天。
敌人已经到五十丈外了,这是个好距离,骑士舔了舔唇,手上的剑也做好了准备。
李恩脑海里,已经浮现一幕幕血腥的画面,他决定了,等一下,要把这人支解,先砍去左手,再来是……
“呼!”
破风声响起,李恩发出了蓄势已久的一剑,一切动作是那么的完美无瑕,以至于他脸上浮现陶醉的微笑,他甚至可以感觉到,热腾腾的血液溅在脸上的感觉。
但是,这一切并没有发生,不,应该说是换了个形式。
乍见这突如其来的一剑,对方毫不吃惊,反而好像嫌烦似的,脚底不停,右手顺势一推,开钮、出剑、画弧,剑招后发先至,奇异的是,蓝白色的光剑,竟然隐隐荡漾青色虹光。
虹光乍现,李恩的眼前,一朵青莲,盛.开.绽.放!
下一刻,银色身影从视网膜中消失,而李恩很惊讶的发现,自己的身体轻飘飘飞了起来,向后急退。
不,不是整个身体。
他看到了一幕非常荒诞的光景,自己的身体,少了颈部以上的东西,而拿着剑的手,此刻犹自进行上刺的动作。
“啊~~~~~~~”银发身影飙行而去。
※※※
潜行了一刻钟,爱菱受到了阻碍,前方的触感变得坚硬,泥土的气息消失,而换成岩石特有的潮湿感,爱菱伸手摸了摸,终于肯定,前面就是敌人的地底建了。
经过改造后的丝囊,具有穿越岩壁的功能,爱菱深深吸了口气,集中精神,向前跨出大步,穿越岩壁,进入建内部。
脱下丝囊,收入腰间内袋,爱菱打量了自己的立身处。这看来似乎像个储物室,杂七杂八的堆砌了些衣物,对一个身为盗贼的人来说,自己的运气似乎不错。
爱菱快速换上了一件衣服,原主人是谁不得而知,但从左肩的徽印看来,想必也是狼嚎骑士的一员。把衣服穿好,很幸运地,地上还有帽子,有这身装扮掩饰,再加上地底光线不清,视野昏暗,应该可以帮上老大的一个忙。
推开木门,爱菱小心的探出头来,确定周围无人后,这才蹑手蹑脚地走出来,无声前进。
门外是条走廊,没有火把,也没有任何照明器具,放眼处尽是一片漆黑,除了隐约传来的滴水声,没有半点生命迹象,这确实是方便了爱菱的行动,她深深吸了口气,取出计量仪器,来决定下一步的方向。
黑曜镜的功能,爱菱自是熟知,若在魔界,不过是项普通的魔道具,但在人间界,就成了威力强大的法器,它以月光为能源,转化使用者的法力,打开相应的境界通道,用以呼唤出魔界的生物。
可是,如果使用者的法力不足,能唤出的东西,就是像有翼猿魔这样,魔界的低等生物,所以,为了弥补这个缺点,魔道士往往都会以融合术之类的术法,对召唤来的生物进行生化改造,像莫问所发现的苏生水槽,就是生化改造的必备品。
有翼猿魔身上发现的鳞甲,就是最好的证明,这群生物再被召唤之后,遭到了一定程度的改造,如果这类的手术还在进行,那么,黑曜镜的所在之处,必然散发着极强大的魔法能量。
地底的构造很复杂,爱菱不是很清楚,上次潜入被发现时,急于逃走,祭坛的位置,也记的不是很清楚,但从仪器的反应看来,西方有强大的魔法能量正在运作,可能是某种阵形、结界,也可能就是自己要找寻的东西。
没有什么其他的选择,爱菱展开小跑步,往西方跑去。
※※※
前进了些时间,没有发现什么特别点,但仪表上的震动,确实是越来越强,方向应该没挑错,照这样走下去就成了。
这想法刚起,爱菱陡觉眼前一亮。左方岔进来的一条通道,来了两名骑士,手持沾过发光苔的照明棒,边走边聊的愉快。
两名骑士见到爱菱突然从通道冒出来,也吓了一跳,以为是什么山精鬼魅,本能性的手按剑柄,待得看清是队友的制服,这才定过神来,喝问道:“口令呢?”
爱菱一呆,含糊道:“什么口令!”一面说,心里暗叫糟糕,从没想到会在这里给人拦住,虽然对方一时没怀疑,但自己既然答不出口令,马上就要被识破伪装,那要怎么脱身?
果然,发问的骑士见她答不出来,再看爱菱用帽沿遮住脸,装扮诡异,心下登时起疑,半拔出腰间的仿古剑,扬声道:“今天的口令:白日依山尽,风颜展书读。你的口令呢?”
听起来,似乎是某种东方的四行诗,如果能知晓相关知识的话,或许可以随口碰碰运气,但对爱菱来说是不可能的。以发明、制作器物来看,这女孩毋宁是个天才,尽管如此,她却仍不是通才,在文艺的相关方面,爱菱的学习程度等于零。
既然答不出,爱菱缓缓贴着墙壁,摸着内袋,试着找寻有没有什么东西,能助自己脱离险境的。
两名骑士见她答不出口令,更增疑窦,“刷!刷!”两声,长剑出鞘,准备动手了。
“欲穷千里目,一一垂丹青。”
一个细微语音传进两人耳里,讲的就是口令的下半段。听到爱菱答出口令,两名骑士心中一宽,收剑回鞘,却又立刻感到不对,刚刚的口令,是从后方发声,并非前方的爱菱,换言之…
后面有人!
“能够无声无息的靠近,必是高手,至少,是比自己要强的敌人!”
两人大惊,连忙转身应敌,同时长剑再度出鞘,要在回身的刹那,就做好一切的准备。以军队的素质而言,他们的反应已是上上之选了,然而,却还是慢了一步。
蓝白色的长虹,斩裂了黑暗的空间,通道中传来两声轻响,“咚!咚!”,爱菱还没弄清怎么回事,两颗人头已滚到脚边,吓得她差点失声大叫。
男子的身影,从黑暗中慢慢浮现,他拾起地上的照明棒,交给爱菱。少女的脸上,先是不可思议,而后转为狂喜,她看见了熟悉的银色长发。
“莫问先生……唉唷!”
什么话也不说,莫问**的在爱菱脑袋上敲了一下,力道颇大,爱菱彷佛可以看见,有九只大象在小脑袋瓜上不停地跳着踢他舞。
“好痛喔~~~啊!头好昏……”
摸着头上被敲的地方,小小发明家流下了眼泪,是因为痛吗?或许吧!更或许,是为了某种超越感谢的心情,莫问先生回来了,明明有那么重要的心愿还要去作,明明知道这里的危险,他还是回来了,莫问先生呵……
相对于爱菱,莫问似乎没有一丝情绪起伏,只是打出了询问往哪走的手势。
别后重逢,对于爱菱的心意,银发男子的心里,其实有一座山那么多的话想说,但是,现在不是促膝相谈的时候。
为了找到爱菱,莫问使用了所谓的锁魂之术。那是种难以个别修练,只有到相当高层级术的强者,自然拥有的能力,他们可以凭藉对气的灵觉,感应出对手的所在。像三贤者那类级数的强者,一但施展锁魂,无论敌人藏匿于天涯海角,都将无所遁形。
确定位置,为求最快速抵达,在前来此地的途中,不可免的撞上了几个巡逻的骑士,被迫露形杀了几人。自己不会土遁术,又没有时间找路,只好把光剑调至最强,强行破地斩石而入。
B级以上的骑士,可以凭气感应周围的异动,虽然随能力高下而有不同,但大体上都是有的,自己抢入时了行踪,再加上这一番骚动,只怕大队人马立刻就会围杀过来,必须要尽速找到东西,抢路出去。
爱菱也知道事态严重,收起笑容,抹了抹眼泪,伸手指向西方,小声道:“在西边,魔法能源最强的地方就是了。”
莫问点点头,只要知道目标,他根本不用爱菱指引。虽然不懂魔法,但以他的级数,是毋须使用仪器,可以自行感应出一定范围内的各式能量运作的。
“我们走吧!”爱菱牵住莫问,就要起步,哪知莫问纹风不动,只是作了个手势,示意不用那么麻烦。
爱菱眨了眨眼睛,猜想莫问是什么意思。莫问一笑,将爱菱拉至身后,把光剑的能源钮开至最大,起手便是一剑,对石壁斩去,哗然一声响,石壁轰开了老大的一个洞。
莫问剑势不停,就像狂风中的风车,轮转如飞,但见大小石块簌簌而下,声若雷鸣,好似有十来个工匠,持利斧巨凿在开辟山道,尘沙飞扬间,凭着光剑神威,竟直接在石壁中开了一条通道出来,往西直行。
爱菱张大了口,说不出话来,光剑是她亲手改造,有多少的威力,她自是清楚。这柄光剑,在冲锋陷阵的威力上,不输给一流的命名光剑,但要这么拿来当开山的工具,却是会大量消耗持剑者的功力。
光剑的威力,在到达输出功率的极限前,是与持剑者的功力成正比,吸收的能源越多,发挥出的破坏力也越强,像这样的大规模连续动作,所消耗的能量,非独是可观,简直是可怕了,那足以令一个见习骑士,在瞬间被吸成乾。
“能做出这样的动作,绝对不只是一个c级骑士。”爱菱的这个想法,在下一刻获得证实。
斩石开道的行动中,有时候会接到现有的通道,撞到几名骑士,莫问倏地一剑,又狠又辣,或中咽喉,或斩胸腹要害,落位极准,全是一招毙命,对手莫说是反击,便连哼一声的时间也无,虽然说事出突然,但光只是这份剑技,就足以晋身一、二流的高手了。
爱菱的心里“噗通!噗通!”直跳,她现在才发现,莫问先生的武功原来这么好,说不定,会和师兄一样好。
敌人显是想不到他们有如此诡异的行进法,几条主要通道上的布兵全部落空,给弄得阵脚大乱,让爱菱抢到不少时间,直到最后一条往西直道上,才被拦截住。
将近六十名骑士,在道路上严阵以待,长剑均已出鞘,见到侵入者现身,都是一副跃跃欲试的嗜血狂表情。
莫问打量着敌人的布局。确实是杀气腾腾,如果是普通人,大概在见到这么多柄仿古剑的瞬间,就给吓昏过去了吧!但是,在莫问眼中,这个曾是率领数万军队出生入死的良将的眼中,敌人布局有显着的破绽。
敌人人数虽多,但山道狭窄,仅能容三人并行,若想要打斗,那更见运转不灵,换言之,敌人的拦截网,被地形分割的支离破碎,反而变成了被个个击破的大好良机。
只要稍稍用用脑子,就不会有人选择在这里拦截敌人,敌人会做出这种选择,是因为拦截不及,被迫于此一战;或是根本就没把这两个侵入者放在眼里呢?可能两者都有吧!总之,对莫问而言,攻击只会来自前方,这非但避免了被夹击的危险,更可以不用为背后的爱菱而担心,可说占了天大的便宜。
六十名骑士中,兵器已经出鞘,全身散发显着杀气的,占绝大多数,那都是c、d级的骑士,体悟不足,尚不能理解“厚积而猝发”的道理,未经一战而锐气已泻,不足为惧。
有七个人站在最后,他们的仿古剑仍系在腰间,人人环抱着手臂,脸上一副满不在乎、自信满满的样子,从散发的气势看来,是B级骑士。
没有A级骑士!
很好!
莫问不禁有点奇怪,如果说,眼前的队形,就是狼嚎骑士团的组成比例,那A级骑士的人数,大概只有团长以下的一两人,这样的实力,怎能有“足以晋身A级骑士团”的称号,莫非这也是江湖妄传?
不管如何,这对自己大大的提高了胜算。
盘算既定,莫问仰头,哑着嗓子,作势长笑,迈开大步,既不是快速抢入,也不是施展诡异的身法,而是堂堂正正,好似凯旋一般的光荣姿态,步入敌阵。
很奇怪的,当莫问一仰首长笑,所有人都泛起了一种怪异莫名的感觉,彷佛这落魄的银发剑士,突然变成了一个睥睨天下的霸主,皇者威仪,龙行虎步,几乎要让人升起跪拜于地的冲动,在场诸人都给一股说不出的沈重压力,压的胸口气息不顺。
为首的一名骑士,挺起长剑,一式“斩蛇开道”,当头斩下。莫问仍是仰首望天,对这攻击看也不看,光剑挥出,架住这一剑。
那骑士只觉得光剑上有股怪异内劲传来,跟着便是手上一沉,好似有什么东西,让手臂变成千斤重物,拖的自己直往前跌,心下刚叫不好,莫问随手变招,光剑反挑,割断他的咽喉,轻取了这一胜。
这一挡、一挑,动作迅捷无伦,后面的那名骑士甚至弄不清状况,看见莫问一招致敌死命,还轻蔑的以为是同伴平日贪花好色,以至于剑法不济,遭人轻取,当下啐了一口,一式“卞庄刺虎”,直刺过去。
莫问姿势不变,光剑下击,截住了这一剑,反手上挑,刺穿对手咽喉,轻易再建一功。
骑士捂住咽喉的血洞,却遮不出大量溢出的黑红色血块,“荷荷”闷哼中,身子软倒,瞪大的眼睛,显是不甘心这样的死法,和适才交剑时,手臂上的那一沉。
莫问就这样往前走去,银发摇动,长袖飘飘,行进间的姿态,霸气凛然,俨然便是一个正在接受百官朝拜、万民顶礼的真命天子。
可是,他所挥出的剑,却是另一个极端,每一刺出剑、收剑之间,必有一条亡魂随附,不管敌人怎么变招出击、闪避、发劲,全都没用,莫问就只是这么一架、一挑,简简单单的重复,却没有人挡的住他一招半式,一切便如天子龙令,“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
在狼嚎骑士看来,眼前的这个男人,无疑就是传说中的极恶魔神,明明就不是什么精妙的剑招,但所有同僚居然毫无反抗之力,全给一招了结,这个男人根本就不是人,使用的不是人的剑,是冥府之主魉魅的妖剑,是大魔神王铁木真的魔剑。
才不过一会儿,莫问已经走到走道中央,在他的身后,三十几具体,七零八落地横躺着,这是几乎不可能的战果,就算是A级骑士,也不可能连续对付这么多骑士而毫发无伤,一种超越人类理解力以外的恐惧,深深控制住这些人,摧毁了他们的战意,一些控制力稍差的骑士,甚至已经歇斯底里了。
一名骑士被莫问走到跟前,本想挥剑击出,哪知手臂刚刚抬起,却被莫问一瞪,两道火焰也似的目光,直射而来,登时给吓得魂飞魄散,当场昏死过去。
本来就紧张的气氛,给这样一吓,就像点了引线,轰然大乱,骑士们战意全消,一股脑的全往回逃,相互推挤间,乱成了一团,莫问得此良机,再不从容,连忙从后赶上,一剑一个,要在下一波大批人马到来前,尽可能的削减对方人数。
这股骚动,也波及到了站在最后的B级骑士,面对这种闻所未闻的对手,他们的脸上终于出现了惧意。从一开始,他们便全神贯注,紧盯着莫问的一举一动,结果却发现,这人从出剑、踱步、昂首,每一个动作之间,无懈可击,浑然天成,找不到任何的破绽。
这个事实,让他们惊疑不已,也发现如果还要在这甬道中作战,只会和那些倒下的队友同一下场。感受到对手如日中天的气势,他们终于动摇了,也不知是谁先起了头,所有B级骑士一齐转身,从后方的那所大门退进去。
兵败如山倒,这气氛也感染了剩下的骑士,除了一些跟着撤退的骑士以外,剩下的都莫问被诛戮殆尽了,总体算起来,一共有近四十名的骑士,在刚才的激战中丧生,这是了不起的战绩。
而当最后一名骑士逃入大门后,莫问望着笨重的厚铁门,长长吁了口气,跟着,整个人仿似瘫痪了般,用手撑在门板上,半晌说不出话来。
看起来,莫问这一仗胜的风光无比,每一个骑士都是被轻取,他独力歼灭过半数的敌人,而且个个一招毙命,游刃有余,非常轻松惬意,但是,紧跟在背后的爱菱却看到,就在莫问随手挥剑招,顾盼生姿的同时,他的汗,湿透了背后的衣衫。
这一战,赢的并不轻易,所有的战果,都是莫问苦心营造出来的。首先,他活用了新学会的武技,施展“帝王”之诀,立身成帝,以帝皇之威势、王者之霸气,使所有敌人为之夺其势、摧其心志,自然而然地俯首于帝王之下,不战而屈人之兵。
而之后,他那一架、一挑之间,则是其不传秘剑中的“借劲锁”,趁着敌人僵死的瞬间,一招致命。
然而,这套剑法的威力确实是无坚不催,但在耗费真力上,也是相当可怖的,在两年前,莫问将之修练至挥自如,但在两年后的现在,以一个c级骑士的实力,根本没有使用它的能力。
也因此,原本可以捆死敌人全身经脉的“借劲锁”,仅能使对方的手腕一沉,饶是如此,莫问也得将全身的内息,提高至极限,同时更被迫动用了,那一道绝不该动用的剑气!
『啊!问我动用了会有什么后果吗……我这么说吧!你可以想像一下,让一枚以亚光速行进的西瓜,撞击在地面上,会是什么样的画面……什么?听不懂?这可不行,你太古魔道的知识没学好,要不要你再留下来,让我帮你补习个三年五载,我告诉你,不是老师爱自夸,讲到太古魔道,老师我实在是…』
回忆起当时的“谆谆告诫”,莫问不由得苦笑,他虽然极力避免,但提气运劲间,仍不免牵动了那道剑气,现在身体内彷佛有数股高伏特的电流,在各处经脉中噬咬,实不难想像,如果当真以那剑气来发劲,后果必是……爆体而亡!
不管怎样,现在总算是走到这里了,下一战是否还能这样顺利,就得听天由命了。
爱菱很担心地看着莫问的背影。莫问先生从刚刚起,便一动也不动,半点声息也无,甚至连呼吸都快停了。不知是否自己多心,爱菱突然觉得,莫问先生的背影,苍白的可怕,被笼罩在一层沈沈的死气之中,彷佛这个身体只剩下乾涸的躯壳,而没有了灵魂。
良久,莫问打出手势,询问目标物是否在门后,爱菱连忙点头,道:“嗯!魔法反应最强的是在这里,黑曜镜一定也是在这里了。”
莫问点点头,把手放在门上,推门而入。
※※※
在开门的刹那,莫问有着些许的迟疑。在这门的背后,有七个B级骑士,和四个c级骑士,可能还有其他的伏兵,就凭自己两人要独闯,大是凶险。
但是,这些并不是让莫问止步的因素,凭着优异的剑手直觉,银发男子本能性地感觉到,在这扇门之后,有某种相当熟悉的感觉,令他却步不前。
“怎么了呢?莫问先生。”爱菱关心地问道。
莫问微笑不语,到了这个节骨眼,就算门后有十万大军,自己也得照闯不误了,当下再不犹豫,手一**,推门而入。
门后,是个截然不同的世界,有别于入口的羊肠小道,门后是个极度宽阔的殿堂,在一个数百尺见方的岩洞中央,架了一座木制高台,高台上方的岩壁,给开了一个笔直的长洞,透过长洞,可以看见清朗的天空。
爱菱一眼便看出,这是为了黑曜镜而专设的祭坛,透过岩洞,每晚的月光可以直接投射在祭坛上,让祭坛上的黑曜镜,得以吸收月华,术士得以凭之行咒。
撤退至此的、再加上原本的守卫,总数十五名骑士,此刻在高台下结成了某种阵式,如临大敌,做好了和敌人一战的准备。
高台之上,彷似有旗帜飘扬,莫问皱起眉头,向爱菱询问那是何物?却见爱菱苍白着嘴唇,轻轻颤抖,小声说道:“那…那是拿黑曜镜召唤高等魔物的准备工作……“
爱菱跟着补充,黑曜镜用以召唤普通的魔界生物,仅需满月光华,配合施咒者的法力,即可成功,但若是要以之呼唤高等级的魔族,那就必须特殊的仪式来辅助,黑曜镜要从一个半月以前就被禁用,以储蓄满月光辉。
这也就是到了后来,有翼猿魔没有再出现的原因。存货给杀了精光,无法再行补充,而又新聘了狼嚎骑士团当护卫,自也不需要这些只会“呱呱呜”的笨蛋两脚兽了。
至于需要的特殊仪式是什么呢?爱菱没有说,莫问也没有问,骑士的嗅觉极灵敏,他可以嗅到,高台上有浓厚的血腥味,想来不会是什么有益身心的仪式,不问也罢。
莫问比出手势,问爱菱黑曜镜是否被安置在台上。
爱菱迟疑道:“那里是有黑曜镜遗留的气味,不过……”
莫问一摆手,示意等一下由自己将敌人缠住,爱菱设法爬上高台,取走黑曜镜。手势打完便把爱菱推开,全神注意敌人的举动。
时间所剩不多了,敌人组成的剑阵,气势不可思议地一再增强,必须要尽快抢攻,取得先机,以免牵制策略弄巧成拙,真被困在剑阵中,脱身不得,那就真正是糟糕了。
“这家伙原来是个哑巴啊!”
骑士们很惊讶地发现这个事实,在刚才的战斗中,莫问始终未发一言,他们也没有那个余裕去注意这个问题,直到看见莫问与爱菱比手划脚,才为此而吃惊。
人人脑中都是同样的一个问题,江湖中的年轻高手里,有哪一人是这样或聋或哑,银发披面,剑术通神的呢?很遗憾的是,没有人想到答案。
“快去吧!小心。”
手一推,将爱菱借力送开,莫问微一提气,发足奔向敌阵。
莫问一动,身形竟尔飘忽开来,每踩下一步,就立刻腾挪闪形,从另外一个想不到的方位窜出,虽然看上去有些生涩,却当真是忽焉在前,忽焉在后,捉摸不定,以一人之身,包围住了十五名敌人。
几名年纪较长,见识较博的骑士,见到莫问的身法,通通都“咦”了一声,他们曾经看过这种身法,就是没看过,也曾经听过。那是白鹿洞三十六绝技之一的“踏雪惊鸿”。
想到这个念头,人人心下都怯了几分,白鹿洞是当前风之大陆上,武学的泰山北斗,掌门人便是昔日三贤者之一,月贤者陆游,单以剑术而论,只怕已是天下第一高手,门下更是人才济济,高手如云。这男人能修至三十六绝技,怕已是亲传弟子外,首席学堂的学生,如若将之杀伤,与白鹿洞结下梁子,日后给人寻仇上门,那可不是开玩笑的。
思考还没来得及得到答案,莫问已然逼近,光剑一抖,点点蓝光如雨落,大有先声夺人之势,骑士们也随之发动剑阵,巧妙的运作,几个起落后,反将莫问重新包围进来。
剑阵发动,莫问只觉得数股不同的力道,组成了重重力网,好似漩涡般的打转,扯的自己身形大乱,动作也迟缓下来,而且,那越益加重的力网,让心头泛起了种熟悉的感觉。
“是仙道术……不!不是……”
周围的骑士们显是忌惮他功力了得,不敢率先出手,只是把剑阵的运转加快,多股不同的真气,编织成力网,层层披锁在莫问身上。
莫问凝神观看。他对于俗称“东方仙术”的仙道术,仅是微有涉猎,但早年闯荡江湖,多历征战,闯过各式剑阵,是以此刻虽然身陷重围,仍立即静下心来,试着在剑网中理出破阵头绪。
剑阵由九人组成,三人为一组。每一组以一人主攻,余下两人则负责将内力源源灌输,让三种不同的力度,相互激汤,组成力网。单是从这点来看,剑阵的设计人,对于东方武术定有深入研究,因为这种传功并力的法门,是东方武术所独有的。
然而,若纯说是东方武术,却又有些不似,大凡东方武术的三组式剑阵,往往是根据三才之位,或是其所演绎出的九宫之学予以布阵,再暗合其他的生克变化。但此阵的排列,既非三才,亦非九宫,而是某种从未见过的组合方式。
另外,要发动这剑阵,所需要的功力必然极大,因为剑阵的组成,全是由B级骑士所组成,只有西首的那一组,似乎因为人数不足,所以被迫由c级骑士顶替,而显得有些配合不上。这就是一极大的破绽,任何团体阵形,最忌讳分配不均,而让某一处的强弱失调,反变成了阵式的破绽。
看来,尽管这阵的包围网力度之大,为自己生平仅见,只要仍采用个个击破的方式,破除剑阵应是不难,可是,心头的那种不快感,究竟是怎么回是呢?
身为一个剑手,莫问相当相信自己的直觉,那是任何骑士在长期处于生死关头中,所自然锻出的灵觉,靠着这种纯出本能,无关大脑思考的预警,往往可以助他们掌握先机,反败为胜。
敌刃逼近,唔!那种熟悉的不快感又来了。
莫名的憎恶感,使得莫问的情绪开始有些失控,他将真气灌注于剑上,一式“碧血丹青”,光剑化作蓝光千百道,同时向四面八方点去。
“铿!”
“嗡!”
“轰!”
明明同是光剑与仿古剑的碰撞,却爆发出三种不同的声音,发动的攻击,全给组阵的力盾抵去。莫问也觉得剑上传回三种不同的反应,金铁之壁的硬挡、棉絮之幕的吸化、滚滚长河的抵销,对方的剑势如万里长空,旷远而不知其边际,有一种包容万物的渊博,散化去了所有的攻击,这感觉…这感觉……莫问实在是太熟悉了!
他几乎当场便要怒吼出来。
“抵天三剑!”
白鹿洞三十六绝技的镇派之宝,陆游恃之成名的不朽神技,天下第一守招,抵天神剑!
重见抵天,莫问百感交集,心下又是激动,又是痛楚,回忆当年学习这套剑法时,自己是师兄弟中最短时间学会的,师尊还为此着实夸奖了他一番,期许他是白鹿洞千年一见的剑术天才。
当日的夸奖犹言在耳,人事却已全非,莫问可以听见自己的心滴血的声音,师兄啊!师兄…你怎能如此待我…你曾是我最敬重的人啊!
“莫问先生,小心啊!”
心神激汤下,险些便给人一剑劈成两半,总算莫问及时惊醒,挺剑还击,重新又斗在一起。
一名骑士在贴近时,似乎看到了,在银发之下,这男子的眼角隐然有泪,心下不由得大奇,“男子汉大丈夫,有什么好哭的,莫不是给吓得尿了裤子,偷偷掉眼泪来着吧!”
战斗虽然激烈,战况却是一面倒,莫问所发出的攻击,遇上那三道剑网,全给吸收了进去,反观狼嚎骑士,虽然剑阵的威力主守不主攻,但他们逐步缩紧包围网,无疑便是将三面铁壁向内推挤,占尽便宜,不一会儿,莫问已是破绽大露,迭遇险招了。
莫问心下大恨,他终于知道,为什么狼嚎骑士团会有“足以晋身A级骑士团”的称号了,不知是哪个白鹿洞叛徒,学了这剑法,再将之演变成剑阵,两百人合力,约可组成十个剑阵,将所有的敌击都挡去化消,除非是遇上熟识此剑的本门高手,不然确实是足以横行天下。
会使用抵天三剑的,必是白鹿洞门人无疑,若是说门人中出了不肖的叛徒,这样一来,狼嚎骑士会使用高段东方武术的现象,也就合情合理了。
能将这三剑组编成剑阵,聪明才智自是了得,但就其威力而言,也不过是个杂碎拼盘,创设者显然只是依样画葫芦,并未当真学到这三剑的真髓,如过是遇到公瑾、紫钰这等熟悉剑招变化的顶尖高手,只怕剑阵还没走上三招,就溃不成军了。
说到在剑法上的修为,莫问比之公瑾等嫡传弟子,只高不低,然而,上乘剑术均讲究内力与招数的配合,以莫问这时的内力,已经用不出往昔惯用的那些剑技,适才开道、激战,又耗力不少,此刻虽然能看出剑阵的破绽,却是无力将之破解。
爱菱此时已贴近高台,她虽然不太懂武功,却也看得出莫问落在下风,心下焦急不已。
狼嚎骑士们,见到莫问的剑招大乱,起先还不敢妄动,怕是有计,却见越到后来,莫问的反击越是无力,知他技穷于此,均是狂喜不已,主阵者一个呼哨,三道剑网同时向内挤,要把这可恨的哑巴一次做掉。
剑网骤紧,在莫问眼中,彷佛有几千几百道抵天剑,同时迫到面前来。
“***混蛋老天,这抵天臭剑困了我半辈子还不够,现在还来束缚于我!”
眼见剑影幢幢,也不知是哪来的一股力量,激的莫问血滚如沸,完全忘了刚才的疲劳,剑花一挽,对着重叠而来的剑网硬碰而去。
狼嚎骑士们操控剑阵,满以为这一下可稳致敌人死命,哪知包围网中突然惊响一声长啸,清亮若九天龙吟,只震的举室皆鸣,所有人耳中嗡嗡作响,手底下的剑势,不由得一缓,让包围网出现了空隙。
一道蓝色身影,彷佛冲天仙鹤,自重重剑影中破网而出,跟着,在众人的眼前,开了一朵青莲花。
是的!开了一朵青莲花。
明明是蓝白色的光块,竟荡漾出一片碧青霞光,瑰丽不可方物,瞧的众人意乱神迷。狼嚎骑士先是给那啸声一惊,又突然给人强力突围而出,一惊之下,剑阵登时瓦解,正要重组阵式,刹那间,剑锋来势神妙无方,又是对准剑阵的破绽处,众人挡的手忙脚乱,只听得惨呼连连,两名骑士中剑身亡。
莫问心中一喜,却见守候于旁的骑士立即补上空位,剑阵重组,又将莫问包围起来。
莫问心下清楚,只要能将剑法的威力,发挥至五成以上,以自己对抵天剑的了解,破去此阵可谓轻而易举,就只恨受伤后功力大损,必须要将内息提高到极至,方能勉强运用此剑术,更别说发挥其真实威力。
“可恶,若我经脉未伤,这等拼盘阵法怎困的住我?不管了,放手一拼吧!”
恼怒起来,也不管三七二十一,莫问长啸一声,把内力提升至颠峰,光剑指天,一式“我本楚狂人”,剑势如狂潮怒涛,逼得左右敌人纷纷举剑招架。
身子一侧,“飞上青云端”,倏地腾身而起,便似传说中的剑仙,人在半空,把光剑舞成朵朵青虹,“二水中分白鹭洲”、“浮云游子意”、“笔落惊风雨”、“孤帆远影碧空尽”,“刷刷刷”连环四式,妙着纷呈,只逼得狼嚎骑士不住后退。
骑士们人人大惊失色,在他们的记忆中,任你是多强的高手,便算是A级骑士,一但陷入这狼嚎剑阵,都只有被耗尽体力,任凭宰割的下场,从也没哪一次会像这样,反被阵中的敌人逼的倒退。
功力较深的骑士已经看出,这银发男子绝非普通人物,他所出的每一招,均是针对剑阵的死角,显然是熟悉白鹿洞武学的高手。更重要的,是他所出的每道清虹,都产生一种不同的大气象,忽如长江大河,忽如空谷幽月;一下是无定白骨,一下又变化为百花齐放,其中更有一股傲然仙气,折服万物,若不是他总在紧要处凝住不发,几乎要打的骑士们连剑都抛了。
斗到紧处,莫问猛将内息往上一提,“别有天地非人间”、“千里江陵一日还”,两式厉害招数一齐递出,骑士们只见眼前青光大盛,全是剑影一片,吓的魂飞天外,慌忙中将剑网再紧,只听得诸多怪声,如鞭炮般连响不绝,光剑全撞在剑网上,未能突破。
骑士们长长呼了口气,总算是抵天剑网固若金汤,而莫问的剑招又不知为何,伤人的威力不大,才保得平安。
爱菱努力的攀爬高台,看见莫问奋战的英姿,只看的张口结舌,连大气也发不出一个。
自莫问变招出剑后,整个人便一直藉力浮在半空,回翔如意,一朵朵的青莲,不住从他剑底绽放,打的骑士们还不出手来。
很奇怪的,明明剑招舞的那么急,但莫问的一举手,一投足,是那么的自在、优雅,充满了贵公子的秀气,彷佛是一个诗人,徜徉在湖光山色之间,舒闲写意,长发飞扬间,说不出的好看,浑不似正陷身于重围,与人兵刃相向。
光剑与敌刃相触,隐隐发出音律之声,莫问周旋于其间,举重若轻,潇随心,似乎压根就不把剑阵当回事,随时都可出阵的样子。
爱菱这时才明白,莫问先生的武功,非但是比想像中的更好,简直好到了难以想像的地步。
不过,有件事,爱菱却不知道,莫问的身体经过一再损伤,现在的功力,仅不过是当年的三成了,而且,他所使用的这路剑法,与一般武学大异其径,越是战况不利,看来越是潇。而莫问此时的心里,正自暗暗叫苦。
催动这路剑法,需要极深的内功底子,莫问现在是凭着过去的底子,以一口真气强自催动,若再过一会儿,真气耗竭,便当真无计可施,要任人宰割了。
唯今之计,便是趁真气尚存时,一口气催破剑阵,但上乘武学,当真是不能差一分一毫,他此刻内力不足,许多厉害招数只是徒具其形,发挥不出应有威力,若非如此,狼嚎骑士早已横遍地了。
再斗片刻,骑士中渐渐有人察觉不对,他们见莫问手上有伤,显然是曾经受过伤残,那么,是不是此人力有未逮,以至于发挥不出这套剑法的十成威力呢?
大着胆子,他们缩紧了剑网的包围,果然一如所料,莫问的剑招仍是凌厉,但却总是无法突破剑网的藩篱,这个结果让狼嚎骑士精神大振。
“不要怕他,他不过是个空壳子,大夥儿并肩齐上啊。”
莫问冷哼一声,左边袖子扬起,一枚金戒指夹带劲风,射穿了一名正要爬上高台抓拿爱菱的骑士的脑袋,只听得咕咚咚几声,骑士的体重重摔落在地上。
本来要一齐扑上的骑士,见莫问能于重围中,轻易杀掉阵外的敌人,差没给吓得寒了胆,他们本是兵,计决不肯做于己无益之事,看到敌人尚有如此威势,均都放慢了攻势,先保住自己的小命再讲。
莫问的眉头却皱的更厉害了,刚刚那一下殊非轻易,实是平生功力所集,还占了个偷袭的便宜,否则若是那么轻易便能取敌之命,哪容得这些杂碎猖狂至今。
剑阵的威力不减,看来前半路的剑法是不足以克敌致胜了,那么,要使出后半路吗?后半路的剑法虽然远比前半路为强,但一经施展,非得整套使完方休,自己的内力,可以支持到那个时候吗?
正自思索,胸口突觉一阵气紧,心脉狂跳,正是内息崩溃的先兆,莫问突然有一个想法,一个他不该想到的恐怖念头。
既然要拼死一击,就动用那个吧!如果它的威力当真如老师所言,要破去这个拼盘剑阵,不过是举手之劳而已。
这念头方起,老师昔日的吩咐又重现耳边。
『灌进你体内的剑气,已经可以自行运作了,不过,要让你的身体能够与之融合,还需要一年的时间,你不愧是剑的天才,换做是你师傅,就算是再给他一千年,他也未必能容纳这天流不动剑啊!』
胡乱动用剑气,会有什么结果呢?莫问曾有过一次经验,那时他潜入黑鲁曼王宫,与前来捉拿的大内侍卫发生剧斗,战的内力竭尽,体内潜藏的剑气自然被牵动,剑上的威力暴涨,逼退侍卫,这才得以脱身,但是,当他狂奔回到住所,赫然发现,全身的每一个毛细孔都在渗血,显是经脉爆裂的前兆。
稍微被牵动尚且如此,若是当真动用,只怕一剑未出,自己便爆成一堆血粉了。
授业时,老师曾说,这绝世神剑唯重明悟,若是能解开其中关键,立刻便可修得最高境界,一年之约,并非是牢不可破的。
那么,要解开什么样的死结呢?
『喔!这个啊,其实呢,只要你想得出,自己究竟想挥出什么样的剑,这样就行了……你问我这个做什么,不会是想提前使用吧!想想西瓜,西瓜啊……』
撇去后半句不谈,自己这近一年来,一直不断的问,到底想要挥出什么样的剑。想起世间剑道渊博无边,各式剑技自有千秋,委实难以决定,其实,只要能打倒敌人,管他是什么剑,这样不就好了吗?
“我想要挥出打倒敌人的剑,这样算是回答了吧!”
一年之期所剩不过十数日,或许自己的身体已经能适应了也说不定,纵使不能,当自己使出后半路的剑招,内力提运不上时,一样会牵动剑气,那结果还是相同啊!
握紧剑柄,莫问做出决定了,正当他深深吸上一口气,准备提升内息,做出最后一击时,狼嚎骑士的剑网忽地加紧,莫问把剑一格,对方的仿古剑中突然喷出一阵尘雾,莫问猝不及防,险险把头一偏,飞身急退,却还是给沾了些,眼睛**辣的,甚是疼痛。
“无耻鼠辈,竟然用这卑鄙手段。”
从感觉上来说,似乎不是什么至毒药物,莫问略略把心一宽,留心倾听敌人动向,将光剑舞成一团蓝光,务要在视力恢复前,不给这些鼠辈可趁之机。
正自徨无计,左方突然惊传一声巨响,似是有什么东西爆炸了,跟着便是一片惊叫声。
“什么鬼东西,我看不见了。”
“那无耻的小贱胚,放了迷烟啦!”
“什么乌漆摸黑一片,大家小心,别让那臭小子给跑啦!”
听这情形,似乎是爱菱趁机放了烟雾弹之类的东西,四周黑成一片,狼嚎骑士为求安全,也是人人舞剑护身,怕遭了敌人的毒手。
细碎的脚步声贴近,跟着,一只温莹的小手牵住了莫问,某种布帛之类的东西罩了上来,莫问只觉得脚下的土地一软,整个人往地下沈了去。
※※※
“莫问先生,莫问先生。”
用随身带的药剂,抹去眼中的尘粉,视力逐渐恢复正常,莫问睁开眼来,漆黑中,隐隐浮现少女的轮廓。
“你没事吧!莫问先生。”
出现在爱菱脸上的,全是关心的神色,她在一旁把所有的战况看的分明,一发现莫问遇险,立刻发出预藏的烟幕弹,遮断骑士们的视线,再使用“伯布丝之囊”,和莫问一起潜入地下。
莫问比出手势,询问自己处身之地。爱菱简略解释了一遍,道:“我们现在在地底,只要没有太大的动作,他们不会发现的,我们可以靠着这丝囊逃出去。”
逃出去,莫问苦笑,他不知爱菱是怎样潜入的,但是,现在的地上,有数名经验老到的B级骑士,如果他们连地底有两个人在移动都无法发觉,那就该被没收骑士证书了。
“这个方法行不通,他们马上就会发现的,我且问你,黑曜镜拿到了吗?”莫问比画道。
现在没有太多的时间,他刚刚看到爱菱已经爬上了高台,照停留时间来算,台上便有十个黑曜镜也一起拿了下来,如果目标物已经取得,现在只要一心顾到如何撤退,那事情当然是容易的多。
黑暗中,莫问看不清爱菱的脸,只听得她迟疑了一下,问道:“莫问先生,你能打赢…哦!不,你有办法可以让我们安然撤退吗?”
给这么一问,莫问为之哑然,要逃当然比要战容易,不过,如果现在冲上去,势必又给剑阵缠住,届时还脱的了身吗?经过这一番激战,自己的内力所剩无几,已无强运剑法的本钱,断断不可能故计重施了。
想来想去,最后的方法,还是只有孤注一掷,就算自己爆体身死,也有余裕让爱菱趁乱而逃……啊!事情怎会走到这一步呢?这未免太本末倒置了吧!
自己最重要的生存目标,不应该是拖命活下去,待一年期满后,去救回那朝思暮想的人儿吗?怎能在此轻易就死。都该怪自己冲动,逞一时之勇,弄至这个田地。
一念至此,莫问真有种冲动,想一把掐死这笨女人,可是,手一举,莫问叹了口气,又将手放了回去。
说到底,是自己思虑不周,又怎能怪这女孩呢?生命中连续两次,都是栽在这抵天剑之下,或许,这也就是自己的命吧!
“老天真混帐,看我第一次死不掉,还又给我来第二次。”
“莫问先生!”
爱菱的夜视能力,远较莫问为佳,发觉莫问沈吟不语,脸色奇差,自然明白他对这一仗全无把握,是抱着拼死一战的想法。
说来也是,不管一个人武功再高,要同时单挑那么多对手,也太勉强了,更何况,莫问先生还拖了自己这个窝囊废,如果少去了自己的拖累,以莫问先生的武功,一定可以安然脱困的。
感受到少女的关心,莫问微微一笑,伸出斑驳的右手,抚摸爱菱的小脸,无限爱怜地比画道:“不用担心,不管最后怎么样,小爱菱是一定逃的出去的,把镜子交给你父亲,他以后就会好好对待你了。”
哎!舍身取义实在不是自己的作风啊,这么死实在是挺不甘愿的,可是,总不能倒过来,要爱菱舍身掩护自己吧,姑且不论道义上的责任,光是想到可行性,就令人大摇其头了。
好,就算要死,也要死的像个英雄,重回人间走了这一遭,还没来得及有机会留下些什么,就帮这小姑娘完成任务,当作是弥补最后的一点遗憾吧!
轻轻捏了捏少女滑嫩的脸蛋,莫问乾笑几声,比画道:“以后要做个让所有男人着迷的好女孩,还有,有空的时候,要想想莫问先生……”
“莫问先生!”
爱菱擦了擦眼角,眼眶中有微光闪烁,莫问正想出声,却被她一把抓住。只听少女嘻笑出声来,似乎是为了他的一本正经而觉得好笑,小声道:“莫问先生不用担心,事情没有那么糟啦!如果你的方法太危险,就别用了,还是用我的方法好了,爱菱为了这种时候,特别留下了秘密武器喔!”
能够不死,当然不会有人主动想死,特别他还是一个有这么多心愿未了的人。不过,这女孩的秘密武器,可靠吗?该不会是那种不分敌我,见人就杀的疯狂血腥大炮吧!
看爱菱衣衫单薄,平常的那个大包袱也没带在身边,不像有什么重型武器的样子,看来还是别寄望太深,问清楚再说。
承受了怀疑的眼光,爱菱笑得灿烂无比,小小发明家骄傲的挺起胸膛,低声说道:“等一下,作战的时候,莫问先生虚晃个几招,就跳到那个高台上去,然后,再往顶上的那个岩洞跳,对,大概是那个高度以后,就把现在用的那柄光剑,按下底下的红钮,**丢下来……”
听着爱菱的解释,莫问疑惑满肚,这听来像是某种强力爆裂物的使用方法,那笨女人该不会是在光剑里,安装了烈性炸药吧!天杀的,亏自己天天拿它和敌人作战,要是突然爆炸的话…
“不是啦,只是烟幕而已,只有烟幕啦!和刚刚用的黑烟是同一种啦!”爱菱连忙解释道:“这次的烟幕里面,有放催泪药物,我躲在地底,等到烟幕整个扩散开来,我们不就可以逃跑了吗?”
听完爱菱的作战计画,莫问想了想,这的确是没有办法中的办法,比贸然冲出去决一死战要可靠,虽然说计画听来还有几个障碍,但以自己的力量来排除,想来也是办的到的。
“找到了,那臭小子就在咱们脚下。”
敌人已经发现,没有时间了,就照爱菱所说的去做吧!莫问拿起光剑,便要破土而上,心中却隐然有份不安,难以释怀,想了想,自怀中取出了个纸摺的护身符,交给爱菱,比划道:“把这别在身上,很有用的。”
这护身符,是他当年在白鹿洞时,师傅赠予几个师兄弟的,据说,这是师叔亲手所制,具有莫大神效,不过,自己这些年来叠遇险难,这护身符从也未发生过半点功效,想来是纯属虚言了,现在送给爱菱,也仅是拿来讨讨喜,做点象徵意义罢了。
“莫问先生……”
拿起护身符,爱菱面上的笑容忽然敛住,牢牢握住莫问的手,说不出话来。
几滴热烫的水滴,落在莫问的手掌上。
“一个护身符,不必那么感动吧!唉,真是婆婆妈妈,敌人就快要杀下来了…”正想一把抚开爱菱的手,少女说话了。
“莫…莫问先生为什么…肯陪我……肯陪爱菱走到这里呢?爱菱已经付不出报酬了啊!”
莫问一笑,拍拍女孩的小脑袋瓜,比画道:“所谓的骑士啊!就是为国王和美丽的淑女而奋战的。”
言罢,莫问转开光剑,真气一提,自丝囊的开口处,挥剑破土而出,冲锋再战去了。
爱菱望着手上的护身符出神,彷佛还感受的到,莫问先生的体温,而耳边的声音犹自回响不已,那是她初到香格里拉,在香榭广场上四处求援时,一个骑士所说的话。
“开什么玩笑,所谓的骑士,是为国王和美丽的淑女而奋战的,被你这种丑小鸭聘用,我会死不瞑目的。”
原来……原来他那个时候,就已经在旁边了啊!那么,所谓的受韩特所托,来打个临时工,全…全都是……
※※※
“敌人在这里,大家快过来。”
“组成剑阵。”
破土而出之际,莫问曾经想过,要不要以迅雷不及掩耳的手法,抢先杀掉一两个骑士,让剑阵瓦解,不过,这个想法却因为对方的组阵奇速,而被迫胎死腹中。
不知道为什么,莫问对于爱菱的计画,有着些许的不安,好像在什么地方有大破绽似的,说到底,这种靠烟幕偷袭、逃命的伎俩,殊非光明正大的英雄手段,只是现在身处落魄,不得不低头而已。
当一个骑士挥剑斩来时,莫问有种冲动,想奋力一拼算了,自己已经找出答案了,“想挥出能够打赢敌人的剑”,有了答案,不就可以趁机印证了吗?
想归想,那一剑到底是没有递出去。不能再鲁莽行事了,这一生,为了一时冲动而吃的苦头,难道还不够吗?在应尽的责任了结之前,是怎样都不能再乱来了。
一声长啸,莫问向后急退,如一只大鸟般贴着高台冲上,脚步点个几点,轻而易举的上了台顶。
高台上原本埋伏了守卫,见到有人上来,从影蔽处飞剑斩来,莫问先是一惊,却反手一剑,“飞流直下三千尺”,青莲花刹那开谢,骑士头断魂飞,当场毙命。
藉力在高台上一点,莫问身形急速拔高,向顶上的岩洞射去,同时按下红钮,将光剑往下钉射,心中静待烟雾的升起。
岩洞顶端的天色已泛红,该是黄昏时段了吧!
莫问忽然觉得有些不妥,既然高台上埋伏了骑士,那爱菱怎能从容上台,取得黑曜镜;仔细想想,刚才在地底的交谈中,爱菱果然没有提到,自己已经拿到黑曜镜了。这么一想,莫问登时觉得事情不妙了。
爱菱刚才的举动,有些反常,可别是有什么很不好的计画吧!眼光微略瞥见,高台上有什么东西堆聚,当莫问看清楚那是什么,立刻给吓出一身冷汗。
一个个黑色的正方体,散发着奇异的黑色金属光泽,其中隐隐有五色彩光流转,刹是好看,飞扬的色彩,让人有种感觉,这些东西并非死物,而是某种有生命的有机体。
原本莫问一直有个疑问,听爱菱说,这里的主人,仅是一名魔导师,虽然有钱,却没有到富可敌国的地步,这样的人,能够请动狼嚎骑士团,实是怪事一件,莫问原本以为是为了私人交情,而现在,他知道理由了。
这种东西,莫问曾在雷因斯.蒂伦看过,这是浓缩过后的魔法能源。像雷因斯。蒂伦那一类的魔法王国,许多器物的发动,都必须要倚仗魔法能源,武器更是如此。雷因斯.蒂伦对外引以为傲的魔法炮兵团,就是使用浓缩的魔法能源块来发动的。
不过,优质的魔法能源,得来不易,必须要极高段的魔导师,才能将魔力凝缩成块,形诸于外。
雷因斯.蒂伦的稷下学宫,有专设的**师塔,魔导师定期将自身的魔力凝成魔法能源块,再藉由诸神的祝福,使之安定化,便成了魔法炮兵团的能源。因为仅有雷因斯.蒂伦那样的魔法大国,才有办法维持这种挥霍行为,也因此,魔法炮兵团成了雷因斯.蒂伦独有的兵种。
魔法能源块在黑市的交易价格极高,而且性质不稳定,浓缩的能源一旦被触动,立时会引发惊天大爆炸,所以被列为高度危险物。
这种黑色的能源块,等若最纯的原油,与经过诸神祝福转白的安定品不同,内中遭到压缩的能源,异常的活跃,只要在处理上不小心,随时都会造成毁灭性的破坏。
黑曜镜本身有打开魔界通道的力量,那么,或许也能藉此,从魔界的瘴气、爆雷中,提炼高浓度的魔法能源,狼嚎骑士多是亡命之徒,只要价钱卖的好,管他危险不危险,双方想必是因此一拍即合了。
照高台上魔法能源块的数量看来,足以轰掉半座山而有余,管他什么狼嚎骑士、黑曜镜,通通都只剩一堆灰烬了。那么,如果说爱菱没有取得黑曜镜,却发现了这些能源块,她所拟订出的计画会是……
猜到了事情可能的发展,莫问为之大惊失色,刚想改变身形俯冲,拦截光剑,只见一团黄光,从自由落体的光剑上爆亮,逐渐转为炽热,跟着……
惊天动地的爆炸发生了,不知道爱菱藏的是什么爆裂物,整间洞窟立时给轰的土石摇落,岩壁倒塌,无可抵御的热风,席卷了洞内的每一个角落。
这爆炸明显的属于魔法性质,爆炸的威力,形成了一个红色光罩,逐渐扩大,而将范围之内的东西,全数吞噬、毁灭。
莫问待要冲下,只觉得一阵热流,将他身子托起,就像发射火箭一样,从那岩洞直往上送,但见明洁天色越来越近,马上就要被送出地上了。
眼看爆炸光罩越来越大,只要再过片刻,就会触及高台,届时牵动魔法能源块,引发连锁反应,整个地底建都会在瞬间付之一炬,自己虽能逃过一劫,但藏在地底的爱菱,铁定给烧成焦炭了,不,说不定连灰都不剩了。
这就是那女人最后的想法,拼着一死也要把任务完成;即使是死,也不放弃原先承诺的工作,她怎么会有这种想法,没有了命,就算完成了工作又怎样,她怎能这样!
莫问彷佛胸口给重重了一下,爱菱的行为让他感受到极深的震撼,而和这女孩相比,自己的一再犹疑不决,实在是太卑懦可耻了。
“你这个笨女人,什么是男子汉大丈夫的作为,我还用你来教吗?”
莫问发出了一声狂吼,努力拿住桩子,使个“千斤坠”,想把身子往下沈,哪知这热流澎湃难当,他虽以将功力尽量提高,仍是被托着缓缓上升。
“不行,没有时间了啊!”
莫问深深地吸了口气,把所有提聚的内力散去,心灵清虚一片,紧跟着,他将原本禁锢于丹田的一道剑气,极小心的释放出来。管他什么心事未了,如果让这笨女人就这样死在自己面前,自己这一生都别想再阖眼了。
刚开始,并没有什么明显的感觉,突然间,莫问只觉得自己的体内,涌进了一个银河那么多的澎湃能量,心知不妙,连忙阻断内息,将剑气重封于丹田,却已晚了一步,有一丝极微薄的剑气,还是窜进了都脉。
同一时间,莫问体内响起了一阵又一阵的雷爆,彷佛天地初生时的浑沌大爆炸,正在他体内反覆进行,各种元素间不住剧烈撞击,激烈奔走的狂飙能源,几乎要把所有的经脉一齐撑爆。
身体痛的好像要四分五裂了,这远比当初所受的各种酷刑相加还要痛,莫问简直想不到,人体怎能发生这种疼痛,苦的是,神智偏生清清楚楚,这才真是痛入骨髓。
好像有一个银河那么多的能源,不停的冲撞,莫问的经脉甚至渗出血来,整个人便如同气球似的,皮肤渐渐膨胀起来,爆体只是迟早的事了。
正自危急当口,岩洞上方,猛地飞进了一枚石子,不偏不倚地,正中莫问头顶百会**,给反震的剧烈内劲,爆的点滴无存。
就在石子爆碎的刹那,莫问只觉一股炽热火劲,由头顶迅速流往各处经脉,所经之处,遇物即焚,差没把血液全给煮开,莫问甚至有种感觉,他闻到自己内脏给烧熟的味道。
然而,这股火劲却将到处狂的能源,暂时缓得一缓。照理说,没有任何功力,压的住这如宇宙初生似的能量,但这火劲运用之巧,实是匪夷所思,它在与狂奔能源融合后,以火之热力,连贯各个气旋,使冲撞之势稍稍缓和,这令莫问神智一醒。
“是有高手相助。”
而且是远在A级骑士之上,属于公瑾那类的特级高手,只是这火劲雄强霸道,似不属大陆上正规武学。
无论如何,这火劲令莫问稍稍逃过爆体之厄,忙将散于各处的能源,全数吸纳于奇经八脉,反而因祸得福,体内真气鼓汤,不吐不快,充沛的内力,似较当年最盛时,有过之而无不及。
身体仍然痛的像快要裂开了,不过,却已经可以忍受。
岩洞之上,又是一物飞下,定睛一看,竟是柄仿古剑,就不知是从哪个倒楣的狼嚎骑士手中夺来,而掷来的势道之急,一面与空气摩擦,竟成了个火球。
莫问看出仿古剑的行进路线,侧身让开,再飞身急追而下。
魔法光罩逐步扩大,就将要碰到高台了。
掷来的仿古剑,夹带强猛火劲,正中光罩顶端,令光罩微微一晃。仿古剑无法突破护罩,反弹开来,急追而至的莫问,顺手抄起,狂啸一声,将全身功力聚于手臂,合着古剑中尚存的火劲,对着光罩,**劈下。
“喔喔喔喔~~~~~~~~~”急切、悔恨的心情,支持住疲累的身躯,银发飘舞间,他发出了莫可抵御的一剑。
碰!
不是什么盖世剑招,也没有任何花朵伴随,这最纯粹的一剑,将整个魔法光罩,从中剖成两半。
失控的魔法力,化做怒飙的暴风,袭向莫问,那是一种难以想像的破坏力,足以把称雄于魔界的绿龙,在刹那间烧成烂泥,不过,和刚才发生于莫问体内的能源暴走相比,这又显得微不足道了。
莫问横剑于胸,使用了抵天三剑的第一诀,长空之剑,神剑绝妙气机牵引下,竟将来自四面八方的能源风暴全数抵住,一时之间,僵持不下。
“必须要尽快将这风暴出,拖的时间再长些,触发了能源块爆炸,这可万万撑不下去了。”
主意一定,莫问把剑一收,身形如陀螺般急转起来,在半空中盘旋不定。
“君不见!”
银发男子擎剑指天,仿古剑的剑尖轻颤,渐渐发出强大的吸引力。
“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返。”
莫问彷似发了颠,一个人在半空中挥剑,狂舞不休。随着这股剑舞,本来狂啸不已的能源流,就像受到牧笛牵引的牧羊,逐步转为平静,以莫问为中心,开始打传。
这路“青莲剑歌”,是剑仙李白昔日赖以纵横天下的绝学,战遍中外高手,无人能敌,而这后半路剑诀“将进酒”,除了本身难度高绝外,招招连贯,一气呵成,非有极大内力修为做根基而不能使,故自昔日剑仙李白殁后,就一直被封锁于白鹿洞后山,使历代宗师望之兴叹。
莫问在剑术上的资质,实是烁古震今,犹在乃师陆游之上,便是比之先祖李白,亦是不遑多让,故而年纪轻轻,便修到这失传数千年之久的“将进酒”。
自中毒废功、伤筋残脉后,莫问已无能运使这“将进酒”歌诀,此时绝技再现,便有如重遇旧友,心中激动的无以复加。
不过,莫问心中清楚,现在这身内力,突如其来而无法控制,只要将之消耗殆尽,自己立刻会被打回原形,得要再内力消耗完之前,把这股爆炸力消去才行。
“祭坛的位置在西方,得把爆炸力往南北方卸去。”
确定大概的地理位置,莫问决定下一步的行动了,当下长剑再次刺天而出。
“君不见!”
剑势如天流清泉,朝两方回映,刹时间,恍若明镜。
“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一直被莫问以气机牵引的魔法能源,得到了出口的方向,立时停止转动,化作奔腾洪流,朝北方岩壁轰去。
轰!
砰然巨响,北方岩壁给轰出了一个十来丈见方的大洞,凛冽的山风,立刻从破口中灌入。
莫问沈气收势,手中长剑承受不住这无双剑威,赫然爆成粉碎,功成身退。
莫问一面闪避落下的岩石,一面依照记忆中的位置,找寻可能被埋在地底的爱菱。
原本地面上的骑士,早在爆炸刚起的刹那,就化为灰飞了。
莫问只衷心祈祷,爆炸的威力不会波及地底,否则那怯生生的小女孩,哪禁得起这一炸。
“找到了。”
莫问以手掘土,把被埋在土里的丝囊挖出,跟着,他看到了爱菱。
情形真的是很不妙,少女的身上全是烧伤,有过半处属于二、三级的严重烧伤,在大量失血的同时,也造成脱水。口鼻间还有呼吸,光是这样就已经是奇迹了,不过,如果无法马上得到医治,那大概一刻钟后,这女孩就要搭上往冥府的单程列车了。
以一般的常识看来,这么严重的烧伤,是不可能救了,但是,以风之大陆的医疗水准而言,这常识是可能被打破的。如果有擅长回复咒文的僧侣、精于治愈气功的仙道士,是可以治好这些伤势的,照理说,莫问出身白鹿洞,又是这等的内力,施展治愈气功可谓毫不为难,但是……
『一旦你成功的驾驭剑气,便可将之转化为一般的内力。不过呢,模拟的东西到底是有差,恃之攻敌,那自是无物不克,若是其他用途,那便一概不能,所以说,你早晚会明白,这其实是最没用的一套剑术啊……说到这里,你其实可以再多留些时日,不是自夸,讲到炼丹制药上的本事,老师实在是…』
便是因为如此,莫问只能呆望着爱菱半碳化的身体,诅咒自己的怯懦,如果自己一开始就放胆一拼,这女孩又怎么会变成这样,与自己常常嘲笑她是包袱不同,到头来,是这女孩舍出性命救了自己啊!
爱菱的想法很明白了,如果说回收黑曜镜的工作无望,就直接采用销毁的策略,引爆高台上的能源块,炸毁这整座山,黑曜镜自然化为乌有,这样,工作便也完成了。
实在很难想像,一个傻呼呼、娇怯怯的女孩,认真起来,会有这么刚烈的气魄,因为她,莫问才发觉,从头到尾,自己只是一直在逃避每个人生阶段的任务。
“大笨蛋,为什么要死呢?人一死,不是什么都没了吗?”
极度激动下,银发男子怒喝出声,在两人进行旅程以来,他终于开口了,只是,旅程的同伴,是不是还能听见这一声呢?
“莫问先生……”
半昏迷的爱菱,发出轻声呻吟,莫问捧起她发黑的小手,却不敢握住,怕弄痛她。
“你为什么那么傻呢?我说过会保护你的啊!”
“不可以的…莫问先生…很重要的事……爱菱不能。…在添麻烦了……”
断断续续的几声轻语,令莫问为之呆愣,原来,自己的心事,早就被这女孩一一看在眼里了,她虽天真,可是并不蠢啊!就像爱菱所说的,可能她比莫问自己还清楚,在银发男子的眼里,她仅是一名笨手笨脚的包袱。
“傻瓜,我怎么会这么想呢,其实,我一直……”
手忙脚乱地,莫问说着笨拙的谎言,但是,爱菱的眼光,已经渐渐失去焦距,她快听不到莫问在说什么了。
回光返照似的,爱菱睁开了美目,轻轻扫视莫问的口唇,轻笑道:“虽然…爱菱一直看不到莫问先生的脸,但…但是,爱菱却觉得莫问先生很温柔……”
声音嘎然而止,爱菱把头一侧,昏死过去,惊的莫问眼泪直流,忙探爱菱的口鼻。心跳还有,可是,再这样放下去,人真的要没命了。
该怎么救?治愈气功使不出来;荒山野岭的,又到那里去找名医?如果有太古魔道的器具,也许还有希望,可是,唯一懂得太古魔道的人,就是伤者本人啊!
突然间,莫问脑中灵光一现,太古魔道…苏生水槽不就是吗?在稷下学宫曾看人用过,如果有苏生水槽,是可以治好这种程度的烧伤的,而苏生水槽,这里不是有吗?
“你放心,我和你有过约定,一定会把黑曜镜送到你手上,在那以前,你无论如何都不可以死,知道吗?”
耳中传来急切的脚步声,大批狼嚎骑士涌入,见到洞窟内,剧烈破坏后的残景,人人都是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
莫问默默向少女许下约定,站起身来,面对包围过来的狼嚎骑士,朗声说道:”这是隆.贝多芬的女儿,立刻送她进苏生水槽医治!”
语罢,自怀中取出一物,掷向前方石壁,去势奇猛,整个钉入石壁中,跟着,莫问拔起身来,向后飘退,几个起落,人已经退至北方岩壁的巨大裂口。
迎着山风,银发男子发出血的誓言。
“盗用他人技艺的鼠辈听好,我两天后必将重来,若这女孩不治,我便教你狼嚎骑士团没有半个活人,通通与她陪葬!”
说到一半,莫问左足一点,整个身子从洞口直跌下去,坠下绝崖,而剩下的半句话,于风中飘上,“通通与她陪葬~~~~”听来倍显凄厉。
为首的狼嚎骑士,给弄得一头雾水,这疯子说的话不知是真是假,这峭壁之下,是千仞绝壁,跌下去肯定死路一条。如果是魔导师的死前诅咒,或许还让人敬畏三分,但一个发了疯的落魄骑士…别开玩笑了,两天后,大概只能来条鬼魂吧!但他曾说,这女孩是隆.贝多芬的女儿,那可是奇货可居。
嗯!姑且不论真假,有利的筹码是越多越好。
“喂!你们几个,把这女人送进苏生水槽;你们几个,把这里的事情向头儿报告;剩下的人跟我来,好好加强戒备,居然会让这种人潜进,看守的人到底在干嘛……“
破洞之口,强烈的山风,刮的令人心怯。
※※※
山溪潺潺流动,碧绿的水波间,一个人体载浮载沈,冰凉的溪水,使人为之精神一醒。
他是不会死的,一如当年的绝处重生,他总能让所有敌人为之大吃一惊。
再怎么逃避,该来的,还是要来的,不能够再“莫问”了,他要凭自己的力量,取回所有失去的东西,首先要取回的,就是已经弃用许久的名字。
天边的云朵,隐约浮现心上那人的音容。
“从嘉哥哥,我们的约定,你不记得了吗?”
奇怪的是,耳边所听到的,却是另外一个声音,那是一个整天迷糊的笨女孩,她在说,“是莫问先生吗?从今天起,请多多指教。”
望向天边晚霞,李煜苦笑出声。
“对不起了,家敏,我和你有过约定,不过,我现在要执行与另一个女孩的约定了。”
夜幕逐渐爬上,离满月的日子,还有两天。=========================================================================
累死了,一天赶了一万多字,精神快崩溃了,怎么看都觉得写的好烂,请大家给点批评,不然我就先杀光所有主角,然后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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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鲁曼历五六0年十二月十四日香格里拉天香苑
“久违了,老板娘。”
“我道是谁呢?原来是大芋头啊!怎么今儿个心情不错,不当哑巴了吗?听说你到山里去玩了一圈,怎么玩成这一身狼狈德行啊!”
“我想取回暂寄此处的那样东西。”
“……是我听错了,还是你记错日子了,离一年期满,还有个两天不是吗?”
“没错,我就是要那样东西。除此之外,还请你带话给一个老朋友,如此如此…这般这般……”
“随你吧!话我会带到的。不过,看你风尘仆仆的样子,等下还要赶路吗?”
“嗯!我还有远行,明日月正当空之前,我要赶到蜀道的兔儿坑。”
“呃!这倒是奇事一件,快马三天的脚程,你一天就到,你真以为自己学会千里缩地法啦!”
“放心,套句以往的老话,这不过是小事一桩。”
“我会做到的,因为,我是个天才。”
是的,为了要完成这项任务,为了要成功驾驭剑气,自己必须要成为天才。
※※※
黑鲁曼历五六0年十二月十五日兔儿坑地底建他叫陈由,是一名d级骑士,出身于武炼的没落贵族,现在是狼嚎骑士团的一员。以他这等功夫,与一众B、c级骑士相比,自是永无出头机会了。
陈由不是没有想努力,他还曾经亲往东方武术本宗,白鹿洞书院,求学过,可是,人的天份未足而一,成就自也有高下之分,他苦修数十年,也仅能练至最低位的骑士,反而是颇通文事,靠着和狼嚎骑士团的团长相熟,加入了狼嚎。
同伴们谁也看他不上眼,碍于他的特殊身份,也不好要他去冲锋陷阵,最后,一个骑士就此沦为打杂的小角色。
这天,他奉命来看守祭坛,顺便整理一下杂物,打扫一下祭坛四周。一起当班的同袍,开了小差去喝酒,陈由无奈,嘴里嘀咕着,清扫地面的碎石。
蓦地,一样东西吸引了他的视线,在石壁上,有个突出物紧紧钉着,陈由好奇心起,走近一看,赫然发现,一柄沉香木制的摺扇,雕刻精致,镶金佩玉,大非凡品,扇子的尾部,有一半没入了石壁之中。
看这样子,扇子是给人以重手法,掷入石壁,因为壁面剥落,才显露了出来,能将这样一柄遇力即折的摺扇,没入坚硬的石壁,出手人的内力深厚,可见一斑。
陈由心中暗自骇然,伸手将摺扇拔出,却见那摺扇上似有字迹,摊开一看,白白的扇面上,题了首小词。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白鹿洞为汉学大宗,弟子均是文武兼备,陈由学武不成,在鉴赏文艺上,是远较其他骑士为强的。此时但见词义悲切,自生一股解不开的哀愁,陈由本是识货之人,一看之下,脱口赞道:“好词。”
陈由将词细读一遍,又鉴赏起扇子上的书法,又不由得摇起头来,词意既是忧怀,又兼叙亡国之悲,照理而言,写起来的字,不是剑拔弩张,要与敌人分个生死;便是骨瘦峥嵘,显示其忧愤难解。
但这人的书法,一昧求雅,便显得娟秀有余,而刚直不足了。陈由心想,便是这等窝囊气,无怪会有亡国之耻,只是,这字迹,为何恁地眼熟啊……
反过扇面,另一面上,画了副极精美的鸳鸯戏水图,花开并蒂,树结连理,鸳鸯刎颈,正是一派绮妮风景,扇的左侧,填了首风流词。
『花明月黯飞轻雾,今宵好向郎边去,衩袜步香阶,手提金缕鞋。画堂南畔见,一晌偎人颤;奴为出来难,教郎恣意怜。』
当陈由瞧清了这词,确定了填词者的字迹,三魂七魄全吓飞到九霄云外了,他知道,前两天在此地大闹一场,杀死不少团员的人是谁了,这字迹,他曾在白鹿洞看过,这下大事不妙了。
“头儿,头儿,不好了,咱们惹上大麻烦了~~~~~”陈由大声惊呼,跑去报信去了。
※※※
黑鲁曼历五六0年十二月十五日兔儿坑平静的午后,因为天气已凉,显得有些萧条。二十几个骑士,负责在广场上守备,他们待在往地下建的门口前,三五成群,喝着老酒,玩牌嬉闹。
负责搭建东西的奴工,已在昨天晚上通通灭了口,善后处置也做好了,只待今晚月圆,契约时间便告终止,他们便可以扛着能源块,打道回府,过舒舒服服的日子,不必再困在这鸟不拉屎的荒山野岭了。
由于上次的怪异爆炸,骑士团炸死了四分之一的组员,损失惨重,有鉴于人手不足,外头的搜查网全部撤回,守好大门口就行了。
突然损失这么多成员,对狼嚎骑士的伤害非常大,但大多数的骑士对此都无动于衷,反正他们本来就是为利而聚,少个人便可以多分点,自是上上大吉。不过,那个敌人也真是狠毒,居然用这么厉害的火药,实在是太卑鄙了。
蓦地,一声尖啸,似若九天龙鸣,清亮震耳,由远至近,打远方传了过来。
几个骑士抬头张望,却见远处天边,好像有什么东西,以极高的速度飞射过来。影像渐渐清晰,一个骑士眼尖,看到飞来物竟似个人形。
“仙人,是仙人啊!”
大陆上,有飞行能力的人形种族,虽然稀少,却非没有,不过,要以如此高速飞行,那是万万不能。魔导师、仙道士修练到特级高手,也能凭特殊功法飞行,但这骑士乍见人形急飞,第一个反应便是天仙降临。
骑士揉揉眼睛,正想再看清楚些,只见那物体已然不见,跟着,很难以想像的,左方山上,传来一声山摇地动的巨响。
轰~~~~~~~隆!
骑士吃了一惊,推了推同伴,说道:“不得了了,有仙人飞在天上撞山啦!”
同伴的手气正顺,给这么一推,没好气地道:“你发什么神经,这种地方连老鼠都不肯来,哪来的仙人,去去去,别碍老子发财。”
那骑士自己想想,心里也觉得好笑,哪有仙人还会撞山的,就是魔导师也没这么蹩脚的。不,怕是自己眼花,把流星当成仙人了,大白天见到流星,嘿!不知是什么兆头。
一行人吆喝几声,重新又玩起来。过了一夥儿,左侧的草丛,发出“沙沙”声响。听到这声音,骑士们纷纷停止动作,累积的经验告诉他们,有东西接近了,而且从声音来判断,是人。
几个骑士站起身来,正要去搜查,却见如人高的长草向两边分开,一个银发男子缓步踱来。
这男子的脸色很差,虽然银色长发遮住了他的面容,狼嚎骑士们还是有这种感觉。他的呼吸,好像拖车的老牛般粗重,走起路来微微摇晃,连身体都在发抖,彷佛随时都会倒地似的,完全是一副身染重病的样子。
“哪里来了个痨病鬼!”
狼嚎骑士们皱起眉头,他们当然不是善男信女,不过,看到这样的一个病汉,还是让这些人的心头一阵不快,总是怕自己给传染了什么怪病。
银发男子缓缓站定,又好像站不住脚似的,连忙用手里的剑拄地,撑住身子。
众人这时才注意到,他手里原来还有柄剑。不是光剑,那么,是实剑还是古剑?骑士们定睛看去,但见剑长一尺七寸,较一般的长剑为短,剑身黝黑,黯然无光,隐然有锈掉的斑驳,当他们仔细一瞧,赫然发觉,这男子手持的,竟是柄木剑。
会在这时候到这种地方的人,不管外形如何,都不会是普通人,可是,单只是眼前所见,这男子根本不劳他人动手,自己就奄奄待毙了,再看他手中长剑,废人持木剑,狼嚎骑士们实在提不起多少的警觉心。
更重要的一点,他们感觉不出,这男子的身上,有多强盛的气。气,可以说是”能量”的简称,也是大陆上判断强度等级的通用知识,凡是水准以上的高手,无论是骑士或是魔导师,身上都会有强大的气,即使身在伤病中,气仍然是凌厉盛大。
尽管特级高手往往会对自己的气加以掩饰,精华内敛,不形于外,但是,从这男子的一举一动,骑士们可以清楚的感到,他没有隐藏。在这病鬼的体内,连一点可观的气都没有,他病的就快没命了。
男子重新站定,开口问道:“两天前的那个女孩,现在还在吗?”令人奇怪的,尽管身体摇摇欲坠,男子的声音仍然悦耳悠扬,恍若乐器鸣吟。
“她在……”一名骑士本能地回了口,话甫出口,立刻惊觉不对,只见同伴们怒目以向,讪讪地退回队伍里。
听闻爱菱无恙,李煜笑了,当初弃下爱菱,纯是冒险之举,不得已而为之,并没有多少把握,狼嚎骑士团当真会将她救治,现在知道她已然获救,心头一块大石落了地,接下来的事,就简单了。
剑气已然发动,自己没有太多的时间,要尽速料理此事。
“交出那女孩,再交出黑曜镜,大家便可相安无事…”说到一半,李煜苦笑,为什么要问明知道结果的问题呢?而自己所用的言词,也实在是了无新意啊!
果然,还没等他说完,骑士们先是一呆,继而爆发了活火山般的盛怒。
“臭小子,发什么神经。”
“你是活的不耐烦了,来找死的是不是?”
“罗唆什么,马上宰了他。”
讲归讲,这男子的诡异现身,总让他们忌惮几分,加上人人都是自私,希望由同伴抢先出手,因此,骑士们骂声连天,却没人肯率先动手。
李煜摇摇头,叹道:“真是有辱骑士道精神啊!不想动手的话,也可以,你们让开一旁,我就这么进去,大家两不相干。”
说罢,也不管他们回应如何,开始慢步前行。
骑士们均是一愣,这家伙实在是胆大包天,自己不杀过去,他已该酬神谢佛,现下居然主动靠过来,真是不要命了。不过,因为这样,骑士们更是不愿主动出手,怕这痨病鬼是真的身负绝技,自己贸然上前,可大大的划不来。
可是,他仅孤身一人,自己这方却有二十来人,要是就给他这样虚张声势唬过,别说到时候头儿责罚,日后传出去,自己这夥人脸上无光,还怎么做人啊!
正当局面僵持不下,一个骑士瞥见了李煜右手的伤痕,喜道:“大家不要给他唬住,这人的右手早就废了,还用什么剑?”
狼嚎骑士们闻声,看向李煜右手,只见白皙的手掌上,布满了歪七扭八的伤痕,显然早给人挑断神经,没有使剑的能力了。
也有人猜想,这人会否使左手剑,但自始至终,李煜一直是以右手持剑,看来是不可能是左撇子。
再看他有气无力的动作,所有的骑士都不相信,这人还有办法举剑迎敌,这样一想,原本压下的愤怒,现在全爆开了。
“兀那小子,胆敢欺骗你家大爷。”
为首的一名骑士,将仿古剑抽出,对着这可恨的骗子,一剑劈下。
“刷!”
没见到李煜有什么动作,只是把木剑斜斜抬起,随手一刺,也不见得有多迅捷,却是后发先至,在那骑士的咽喉,开了个血洞。
骑士闷哼一声,颓然而倒,后面的同伴见了,还以为他招数太过明显,给人家碰了巧,一剑杀毙,当下改变战术,仿古剑半空挽了个剑花,招数灵动,剑光笼罩李煜胸腹间五处大**,同时伏下三记后着,只要李煜闪躲来势,便立刻将他砍做两截。
哪知李煜虽还是一副束手待毙的模样,对着来招,轻轻一剑上挑,穿过来招。这没啥力道的一剑,竟还是后发先至,刺中骑士眉间,当场毙命。
连连丧生两名同伴,后面的骑士吓了大跳,估不到这小子的剑法如此诡异。
“小心,这小子的剑法有古怪,大夥并肩子齐上。”
几个眼力好的B级骑士均已瞧清,这银发男子,步履虚浮,出剑时软弱无力,显然不知为何,弄得身上半分内力也无,只是凭着一手诡异的剑招,脱得大难而已。
此时,人人都是同样的想法,暗道:“你剑法虽怪,但经脉既断,剑上无内力随附,招数再妙也是有限,手上拿的又是木剑,一碰即折,只要运力于剑上,逼你硬碰硬,管你剑法再高,也是死路一条。”
存着这样的想法,七个骑士相互一瞄眼色,大喝一声,将李煜围在中央,共同出招,人人均提起了十成内力,横劈直砍,想说如此一来,双方无异比较内力高低、兵器优劣,又是七人同时出招,任这小子剑招再妙、出剑再快,了不起能伤个一两人,乱剑之下,也必给砍成了肉泥。
剑如暴雨骤下,这七人中,有两名B级骑士,内力甚佳。七人合力,更是势不可当,剑刃上甚至隐有风雷之声。只闻一时之间,四方都是金刃劈风之声,声势惊人。
却闻七声闷响,劈风声嘎然而止,骑士们捂着胸口,先后倒地,他们左胸心房,给一剑洞穿,位置竟是毫无二异,人人面上都是一副惊恐之色,彷似在刚刚的战斗里,见着了最难以置信的东西。
适才,当数柄仿古剑,或攻胸腹,或削足履,自七处先后攻来,便当剑刃将及身时,李煜抬起手来,递出七剑。
本来,七处攻击虽分先后,但及身时间却是相差无几,任你速度再快,连挡带闪,身上也难免被刺出三四个窟窿,就算是遇到绝顶高手,闪退格挡之际,也必然有迹可寻。
但李煜就是这么举手发剑,去势不急不徐,却抢在所有仿古剑之前,刺穿了骑士们的胸膛,而且,每个人的剑伤落点,都是同样的位置,不失分毫。
更惊人的是,两名B级骑士,惊见如此神技,连忙撤招急掠,李煜的剑长未满两尺,再加上手臂长度,也不及两丈;敌人退至三丈开外,又是分两个方向而退,照说,该是再也伤不着他们,哪知道脚方落实地,两名骑士胸口一凉,就此人事不知。
余下的十来名骑士,乍见此景,都惊的说不出话来。他们都不是初出茅庐的生手,可却也从没见过这等剑法。
从倒地的体看来,每个人都是单纯的被剑刃穿心,并非是被内家高手震断经脉而亡,这人的剑上确实是没半点内力。
要说是剑招精妙,令人招架不住吗?这也不对,他出的每一剑,平平无奇,全无半分奥秘之处;那么,是出剑太快,挡无可挡吗?这更加荒谬了,刚刚他一剑毙七敌,速度虽不慢,可也绝对谈不上迅捷两字,一招一式,全给看的清清楚楚,何快之有?
从头到尾,这人的剑法,既非威猛绝伦,也非轻翔灵动,与一切上乘剑法的要诀大相异迳,可偏生就无人能招架他一剑,这样的剑招,只能用诡异两字来形容。
不,他的剑,甚至连剑招都算不上,就只是重复提腕、递出的动作而已,这等三岁顽童也会的动作,怎能算是剑法?这究竟是怎么样的一种剑法?
现场鸦雀无声,这诡异莫名的剑,让骑士们都傻眼了。
李煜闭目站定,轻轻抖去木剑上的血渍。自他收剑的那一刻起,银发之下,脸色忽地恢复了光彩,身体的颤动也渐渐停止,整个人站的笔直挺拔,一扫适才奄奄病容,全身上下,竟尔散发出横扫千军、锐不可当的气势,神彩飞扬,完全是高手的姿态,他睁眼横视,迈开大步,昂然向前走去。
见到李煜前后判若两人,骑士们的心里凉了半截,估不到这人扮猪吃老虎,先示敌以弱,再暴起伤人,自己可上了大当啦!
这人用的不是剑法,世间哪有如此剑法,定是使了妖术,对,这人使的是妖法……这人是魔导师!
一想到这个答案,骑士们纷纷点头称是,斗志全消。败在这么厉害的妖法上,再怎么看都是理所当然的。
其实,以他们十位数的人数,全体再一次上前围攻,未尝没有一拼之力,但狼嚎骑士大多都是自私自利之人,只要想到有送命的可能,珍惜皮肉犹恐不及,哪里还敢上前硬拼。
再加上,只要一想到对手是魔导师,大陆上的骑士,都会有一种几近是惧怕的厌恶感,那是对未知事物的正常反应,而现在,当骑士们把未知和魔导师划上等号,强烈的恐惧感立刻紧攫住他们,只见几个骑士脸色倏地变白,大叫一声,向后逃去。
“大敌当前,临阵退缩,该杀!”
后方大门传来一声暴喝,一柄五尺余长的厚背长刀,打横斩出,将正奔逃的数名骑士,拦腰斩作两段。
“副……副团长!”
见着长刀,骑士们均知来者身份,恭谨地弯腰行礼。
“平时只晓得吃喝玩乐,仗着仿古剑耀武扬威,全然没想过提升实力,哼!光一个来路不明的小子,就让你们屁滚尿流,真是一群饭桶。”
一个铁塔般的高壮汉子,从洞门大步走出,声若宏钟,又是蓄力喊出,只震得众人耳中嗡嗡作响。
这番话大有见地,狼嚎骑士团成员,虽是大多配戴仿古剑,但能发挥其真实威力者,十人也不见二三,换言之,仿古剑仅不过成了华美的装饰品,遇着大敌,非但无法克敌致胜,自身反遭其害。
李煜停下脚步,见着此人相貌,心下一凛,认得他是朱鸟骑士团的成员,名叫公孙雄,曾随王五学刀一年,算是武炼西南一霸,名头颇响,是A级骑士的中位,却不知怎么会到这里来当副团长。
骑士们见到副团长亲至,如吃了定心丸,知道这副团长武功甚高,有他压阵,管他是什么妖法,也只有碎万段的份。
公孙雄走至李煜跟前,见他手持木剑,登时面露不屑之色,对左右道:“你们拿把剑给他。”跟着对李煜说道:“报上名来,本座刀下不杀无名之人。”一面说,一面轻抚长刀,他这刀几乎有一个人高,若非他这样的巨汉,当真是谁也使不动。
刚才李煜连挫多人,公孙雄在旁看的清清楚楚,虽想不透其中奥妙何在,但他武功本强,又有独门绝技傍身,自也不将这小小战果放在眼里,认为最终理由,还是这般酒囊饭袋太过脓包所致,自己亲自出手,那怕这银发小子不手到擒来。
拨开掷来的仿古剑,李煜微一扬眉,笑道:“真巧,敝人剑下却专杀无名之辈,像你这等货色,问来作啥?”言下之意,自是认为阁下也是一招毙命的货色,问名字有何意义。
公孙雄差没给气的七窍生烟,过往对敌,敌人还不用见他出刀,单只是见到两方身形上的差距,便吓的魂不附体,那里见过这等倨傲角色。
以他身份,便是一刀将这小子毙了,也是颇不光彩的事,心下犹豫,只听得李煜笑道:“阁下来当这劳什子的副团长,给你们大统领知道了,只怕不会放过你吧!”
公孙雄登时一惊,朱鸟骑士团规律极严,若有团员擅入不入流的组织,必遭重罚。自己因为贪财,受聘加入狼嚎,为了隐密起见,近十年来已极少露面,哪想到会被这男子一眼便认出来。
这小子万万不能活着。
正想一刀将这小子斩成八块灭口,李煜懒洋洋地问道:“你的金刚甲身练到第几层了,若是还没修成般若界,就别出手,免得枉自送了性命。”
闻得此言,公孙雄为之大骇。
金刚甲身,是朱鸟骑士团的专属护身硬功,一旦修成,刀枪水火俱不能伤,自己便在此功上费了无数精神,若不是这次外出来帮手,静心潜修,半月后便可修成第五层般若界,参加一年一度的考核竞赛,这银发小子貌不惊人,怎地眼光如此锐利,知道自己尚未修成般若界。
**给人一语道破,公孙雄心下不禁怯了几分,重新打量眼前敌手,惊疑不定。
朱鸟骑士团对当前大陆上的各个高手,都有长期集资料,可是公孙雄却从不记得,哪国的资料里,有这样的一号人物,正自迟疑,却见旁边的手下,以狐疑的眼光望着自己。
公孙雄忙叫不好,狼嚎骑士团的维持,全凭实力,若是让手下怀疑自己实力,那往后可就麻烦了。再转念一想,朱鸟骑士的身份,绝不能漏,否则让大统领知晓,自己哪还有命在,不管这小子是什么人,眼下都非得杀了他灭口才行了。
主意拿定,公孙雄大喝一声,挥刀飞斩,他已拟好了战法,先以喝声令对方脑袋一昏,再趁机出刀,一举制敌死命。他见过那神出鬼没的剑招,暗忖没有避开的把握,便不敢放手而为,刀招有七成是守势,又将金刚甲身提至最高,寻思道:你手中所持又非是神兵利器,我的金刚甲身已练至颇高境界,就算给刺中,也足以震碎木剑,何来可惧之有。
“白鹿剑、朱鸟刀”之名,威震大陆,由A级骑士使出,更非寻常,再加上巨刃助威,发出的威力较早先七人合击,有过之而无不及,只震的地上尘土飞扬,视线不清,李煜似毫无还手之力,给长刀逼的倒退连连,败象纷呈。
骑士们见到副团长虎威,纷纷张口叫好。
公孙雄也颇是得意,原先的料想果然不错,这小子的内力不继,不敢与自己兵刃相碰,倘若刚刚给他虚张声势吓倒,那这个人可就丢大了。
公孙雄手底加劲,要在下一招将李煜瞬间砍为四截,藉此在手下面前显威。长刀快斩,公孙雄喝道:“报上名来,莫做无名之鬼。”
“无知蠢物,我瞧在王五面上,屡次相让,你竟连这也不知?”李煜怒斥一句,对着敌招,还是一模一样的姿势递出剑去。
乍闻此语,公孙雄心惊肉跳,忙把全身功力运至臂上,金刚甲身威力发挥至最强,使劲斩出,要恃强破去这一剑。
虎啸似的刀风,瞬息间充满整个天地,震的众人头昏脑胀。
旁观骑士忽觉得几滴热热的液体,溅在脸上,沾来一看,竟是鲜血。
只见李煜、公孙雄对视而立,一道丈许长的刀痕,在地上劈出深坑,直至李煜脚底。过一会儿,李煜身体颤动,连退数步,似乎正在忍受着极大的痛楚。
狼嚎骑士大喜,以为副团长将这会妖法的小子杀毙,连忙开口欢呼赞扬,趁这机会大拍马屁。
“当!”
欢呼之声刚出口,只听得公孙雄虎吼一声,仰天便倒,手中长刀,连带他那壮硕身子,一齐断成两截。
骑士们腿都软了,他们知道副统领的武功极高,刀法威猛不说,单是那一身硬功,水火不侵,便是他们以仿古剑一齐斩下,也是毫发无伤,而今居然给人用木剑拦腰斩作两截,这银发小子的妖法,可实在是太恐怖了。
会硬功的尚且如此,那不会的岂非死的更难看!
也不知是谁先喊了声,骑士们拔腿便往洞里跑,就恨爹娘没再给自己生两条腿,人人争先恐后,丢下了犹自呻吟的副团长,一溜烟地跑进洞里去了。
公孙雄滚地痛呼,他内力深湛,一时间不得断气,给折磨的像鬼嚎似也。
只见他两眼暴瞪,似乎不能接受这样的战败,适才对招,他的刀足可上好花岗岩劈成碎粉,本来以为猛招之下,那小子必死无疑,哪想到李煜反手一剑,木剑笨钝,剑上又是半分内力也无,但这滞拙的一剑,却切菜切瓜般地,断了他的刀,还将他的人也砍做两段,可真是奇哉怪也。
这是什么剑法?
公孙雄身为朱鸟骑士,见识过各类神剑,可世间哪有如此剑法,无视强弱、快慢、软硬、巧拙、多寡,甚至连距离也不管,一剑递出,定教人亡命其下,这等剑法,便是当今世上三大神剑也不能。
蓦地,公孙雄想起一事,大统领曾提过,世间有这样的剑,那是在极远的大海彼岸,另个大陆,有一名无双的剑豪……他瞪大了眼睛,呻吟声中,惨呼道:“不动真剑!你这是不动真剑……”
话说到一半,已给李煜刺穿咽喉,就此气绝。
“答对了,你还挺聪明的嘛!”
公孙雄的武功,在江湖上本已算是一流高手,只是倒了八辈子霉,撞着这个大煞星,这才死的如此狼狈。
轻轻抖去剑上血迹,李煜笑道:“不过,该聪明的地方不聪明,死不足惜!”
清除了门口的障碍,李煜深深吸了口气,迈步走入大门内。
※※※
展开轻功,李煜在地道中飞驰,朝爱菱气息所在之处,快速逼近,他脚底如飞,手上更是不慢,路上被他遇到的狼嚎骑士,顺手一人一剑,全数给宰掉。
所有的骑士,都是存着同样的念头,他们丝毫不能理解,为何自己会死在这等剑招之下。
而李煜此战之所以能无物不克,其中的奥秘,便在于体内的一道剑气,不动真剑。
不动真剑!
风之大陆上的剑客,大概没有什么人,会知道这路剑法,但是,像陆游、山中老人、天草四郎、米迦勒…这类的绝顶高手,都曾听过这样的一个神话。
在遥远的大海彼方,异国的大陆之上,有个少年,靠着这样的一路平凡之剑,打遍天下无敌手,在他的剑锋之前,一切的内力、招数、神兵、魔力……皆等于无,不管是多么厉害的高手,都只能在这平凡一剑下,俯首称臣。
人们对这样的剑法,感到无比敬畏,将之尊称为“不动真剑”。当这剑豪过世后,这莫可抵御的剑,成了最美的神话,未再一现于江湖。可谁也想不到,数十年后,这套幻影神技居然远渡重洋,在李煜的手中重现。
当李煜奄奄一息,将绝命于金陵城时,为一老者所救。而这老者,便是当日的少年,亲手创立自在门的一代奇人,萧寒山。
萧寒山少年时,为绯樱帝国王家图书馆杂役,藉着职务之便,饱览各家经典,他天资本高,又是终日钻研,短短十年,居然成为一位上通天文,下知地理的大学者。
相传,世间各法练到极至,可修成『终极』。萧寒山天生体弱,不能习武,加上经脉特异,连最粗浅的内功也练不成,医者判断,他至多不过四十之寿。
一日,萧寒山跌坐于树下,苦思万物生化,循环不休之理,不料树果落下,正中脑袋瓜子,也不知是他福泽深厚,亦或是天意弄人,居然成就了这千古奇缘,把精神烙印嵌进终极境界。
萧寒山仰天长啸,悟“天流不动剑”。自此剑试天下,终其一生,虽非举世无敌,却是纵横宇内,未尝一败。而后创立自在门,收徒数人,影响所及,牵动了日后炎、冰大陆的天下大势。
p。s萧寒山之子,萧风健,是当世第一智者,辅佐挚友中兴王室,收养两名义弟,天地神威、云翔.迦楼罗,分别于绯樱帝国、绢之国为帝,印证“同根子,天地命”的预言。
萧寒山手建自在门后,反思其毕生所学,创出无数神妙武功,授予门徒,但这”天流不动剑”,却是无论如何传不了人。
天流不动剑,追本溯源,乃属『终极』武学。而终极之境,乃人体突破一切极限,白日飞升前的最终阶段,古往今来也没多少人能涉足于此,内中的神妙,非亲历其境者不能体会,更无法述之于言语文字。
萧寒山机缘巧合,半悟终极,以此运于剑上,自是天下武学莫有能敌,人人败的心服口服,却又莫名其妙。可是,饶是萧寒山深明武学经要,关于终极之秘,他自己也是一知半解,要说授之于人,那更是万万不能。
是以,自在门上下,便连萧风健本人,竟无一人能习得这旷世奇剑,萧寒山无奈,又不忍见神剑失传,遂借死退隐,云游四块大陆,想藉机觅得一传人。
行至风之大陆,本想与此地武学宗师谈剑论道,却撞见了李煜这大冤屈,因不愿一剑道奇葩就此冤死,遂出手相救,更将成名绝学倾囊相受。
自在门素以诸般杂学扬名,萧寒山本人医术之精湛,更是不在话下,要挽住李煜一命,只是举手之劳,三颗『七情龙丹』,起死人肉白骨,一日功夫,李煜身上伤病残疾,已不翼而飞。
然而,李煜武功已废,七情龙丹虽效应如神,却只能挽回其三成内力,想要再像未伤之前一样使剑、修习武功,那是此生无望了。
天生万物各有所用,惟其适性而已,萧寒山有鉴于此,遂死马当活马医,将不动真剑授予这关门弟子。道可道,非常道,为了授业,萧寒山甘冒奇险,震动自身本命元气,与李煜之本命元气共鸣,将不动剑气灌输于他,又将剑法要义,硬生生地形式化,成为九式剑诀,以之传授。
学不动真剑,惟重顿悟,一瞬不成,终生无望。李煜于剑道的资质之高,空前绝后,一晚苦思,终于学齐了九式神剑,但一头雪亮黑发,却也从此转为银灰。
剑气已得,剑诀悟通,本该运用自如,唯终极力量强大,实远非任何人所能想像,李煜又是以模拟之法学剑,非当真悟通终极,故而需要一年时间,让**适应剑气,两者合一。若是一年内有所妄动,势必给爆发的终极能源,炸的粉身碎骨。
学剑完毕,萧寒山语重心长的说道:“你进境之佳,远远超乎我期许之外,这九式剑诀,你已全数悟通了,不过,天下至道,非能以言而道,不动真剑,你只能学得九成,还是练不成天流不动剑的。”
李煜虽然遗憾,却也知此事不能强求,跪地叩谢老师重生之恩。他不动真剑既成,一年后待剑气运行无阻,便可凭之催动往日所学,只需“青莲剑歌”能使,普天之下,已是难寻敌手了。
是以,随爱菱旅行以来,他始终顾虑良多,便是怕一旦牵动剑气,自己爆体而亡,死的奇惨无比不说,牵挂于胸的那些大事,不免付诸流水,抱憾生生。
现在,为了相救爱菱,李煜豁出一切,再无顾忌,将不动剑气自丹田解封,运遍全身,要藉此单挑狼嚎骑士团。
在香格里拉时,李煜本可找帮手相助,但他剑气既动,所依恃者,便只有几天前的一度催动,身体已有经验,或可适应;与让自己限于生死关头时,所激发的潜力。
是以,李煜非但不能找帮手,反而狂的可以,不惜大耗功力,以传说中的剑仙神技,驭剑而飞,身化金虹,自香格里拉飙射至此地,只是将落地时真气忽地一乱,这才弄至撞山的惨状。
凭不动真剑的威力,要对付狼嚎骑士,自是举手之劳,只有在与公孙雄的决斗时,被逼动用较高功力,体内真气失控,花了好大力量镇压、疏导,伤害较大。
其实,李煜是取了个巧,他手中木剑,看似朽残,其实却是萧寒山以深海百炎蛟木,亲手削制,坚犹胜铁,是柄不输给任何古剑的一流名剑,若非如此,以李煜现时身体状况,要同时断刀、斩人,绝不能如此举重若轻。
对于自己的身体,李煜心知肚明,真气虽在周身运转无碍,却只是一时之象,整个人就像个不定时炸弹,不知什么时候会爆发。现下外表虽无异状,但激走的真气仅是由外表潜入腑脏,为祸只有更深。
看来,一年未满,冒险解封剑气,始终是太过勉强了,现下,就必须尽可能在身体承受不住,真气爆体而出前,把敌人败尽,救出爱菱,不然可真是一死百了,乾乾净净。
一路奔来,凡是遇着的骑士,全部给李煜顺手灭口,连还手的余地也没有。追踪爱菱的气息,来到当日死战的祭坛一带,李煜更不迟疑,穿过窄廊,双手推开大门,一步奔进去。
※※※
“唉!可恨今年时运低,凤凰倒楣不如鸡……”
双掌推开大门,李煜不禁暗暗长叹一声,最坏的情形成了真。这一路走来,所杀的大部分是c、d级骑士,原本,自己还存了个侥幸心理,希望大部分的硬手,分散各处,只要速度够快,采取闪电攻势,或许在可以救出爱菱后,悄无声息的全身而退。
而现在,摆在眼前的情势是,百余人的大批人马,在祭坛下团团围住,摆开阵势,似乎早就为他这名贵宾,做好了准备。
祭坛上,有个黑衣人,宽袍长袖,一副魔导师打扮,看来,就是这次事件的主谋人了。祭坛上传来爱菱的气,虽然微弱,却很平稳均匀,伤势应已痊愈大半,接下来的问题,就只是如何把人带走而已了……如果走得出去的话!
李煜约略审视敌我状态,百余人的骑士组织,这样的规模来对付一个人,不能不说是荣幸之至,李煜实在有点纳闷,自己这副狼狈样,到底有什么地方,让狼嚎骑士团值得如此大礼相待。
狼嚎骑士团的实力,比想像中要坚强,A级骑士有三名,B级三十二名,剩下的由c、d级骑士组成,这样的实力,如果运用得宜,甚至可以攻陷一个中等规模的城池了。
一般来说,骑士不会一开始就采用围攻的策略,倒不是说遵守骑士精神,而是单纯的自重身份而已,像这样百余人对付一人,更是想都想不到的布局,李煜不禁怀疑,是不是自己有什么地方漏了形迹,让人这般提防。
“啊!那只摺扇……我真是笨蛋!”
李煜暗骂自己糊涂,那日被迫离去前,除了表示爱菱的身份,更将平日随身带的一柄扇子,掷入石壁中,扇子上的诗文是他所吟,字亦是他亲题,以他过往在江湖上的名气,稍有见闻的人都会知道,如此双管齐下,狼嚎骑士团必会尽心救治爱菱。
当时掷出摺扇,只是一时义愤,事后忘的一乾二净,却没有想到,狼嚎骑士在尽心救治之余,必也严加戒备,以防大敌,这下事情更棘手了。
“快快把人交出,双方一切好谈,否则我今日必血洗狼嚎骑士团!”这叫赶鸭子上架,不上不行。明知道事情要糟,李煜也只得硬着头皮,虚张声势,装出副不可一世的狂傲气派。
“李师兄,许久不见,怎地一见面就这等不客气啊!”
大队包围中,一个声音响起,跟着,一名骑士排众而出。看清了他的相貌,李煜的眉毛皱了起来。
“是你,花风云。”
“久违了,李师兄。自当日白鹿洞一别,匆匆十二年,小弟挂记你的紧啊!”
狼嚎骑士纷纷让道,恭谨的态度,说明了来人的团长身份。
团长的模样看来很年轻,大概是一百几十岁的年纪,走路的姿势很能显示其干练,只是,看来精明的脸上,眼中有抹残忍狡狯的邪气。
“李师兄,怎么弄成这种狼狈样啊!太难看了吧!”
“你也好不到哪去啊!被赶出白鹿洞以后,居然作了强盗,人类实在是很容易堕落啊!”
李煜记得这个师弟。
在白鹿洞近三百年来的弟子中,花风云的武术天份相当不错,尤其是剑术,很受到诸位夫子的赞赏,认为将来大有可为,只是,他太沈迷于武道,反将主修的圣人哲言置诸不顾,终日争勇好斗,逼人比剑,屡经惩戒无效后,被白鹿洞逐出师门。
因为同是好剑者,李煜对这人有点印象,记得,好像有过几次,撞见他剑伤无辜,便以师兄的身份说了他几次,应该是这样,不过,记不太得了……
“夫子们好像太低估你了。”李煜苦着脸笑道:“能够把抵天三剑偷出来的人,不应该只有驱逐了事的。”
抵天三剑,是陆游的毕生绝学,只有七名亲传弟子才获得传授,花风云能够凭一己之力,藉由日积月累的观察、模拟、苦思,把这神技“偷”出来,确实是个罕见的鬼才。
被说中痛处,花风云怒道:“哼!那些迂腐的老家伙,怎么能明白我的志向,我今天就要证明,将我逐出师门,绝对是他们最错的一个决定。”
“是啊!他们该把你碎万段,我今天就不用那么累了!”
李煜心中暗自骂道,表面上却得继续装出一副高手气派,傲然道:“你与师门的恩怨,与我不相干,念在同门一场,你把人、镜交出,大家各行其是,否则,就算我肯放过你,只要把你偷学抵天三剑的事传出,你还怕没人来清理门户吗?”
被李煜这么一说,花风云大喜过望。
为何大喜?他知道这师兄昔日仗着神剑无敌,目无余子,从不把人放在眼里,遇到这种场合,哪有和人谈条件的余地,先把对手杀掉一半再说,现在肯如此屈就,必有隐情。
自从知道前日来犯者便是这人,花风云为之忐志不安,李煜的剑法之强,只怕是七大弟子中第一,犯上了他,计决讨不了好,只是,一年前唐国灭亡,传闻黑鲁曼已将此人毒杀,便算能侥幸逃过一死,说不定也残疾大半,拔了牙的老虎,有啥可怕。
这时听到李煜语气虽硬,却是主动谈和,心下疑窦大起,仔细打量李煜全身上下,发现除了一身颓丧不说,“剑客生命”的右手,更是被画上了永难磨灭的伤痕,任何人受到这种伤,是再也不可能像往昔那样用剑了。
花风云把心一宽,反唇相讥:“嘿!你以为你还是当年的『金陵第一剑』么?清理门户,哼!如果现下周师兄在场,不知道他会先清理掉哪一个?”
花风云也很清楚这师兄的过往。
他和李煜同年,更是同一期进入白鹿洞学艺,同样好剑,同样是夫子眼中的剑术奇才。
可是,强中更有强中手,虽然是同一期入门,李煜方入门,便立刻获得宗师(白鹿洞称掌门为宗师)陆游垂青,破格收为入室弟子,授以白鹿洞三十六绝技。
而他,却必须忍受屈辱,侍候年长的夫子、师兄,从最低阶的学员当起,整日把时间浪费在扫应对上,一步步循阶渐进,至此,双方的差别,有若云泥。
在学业中,他一直听到这师兄的种种传说。李煜被誉为“风之大陆古往今来第一剑术天才”,短短一年半,就学齐三十六绝技中所有剑学,甚至进军被历代宗师视若瑰宝,白鹿洞三大神剑之首,剑仙李白的旷世绝学,青莲剑歌。
青莲剑歌,创自于“青莲居士”李白,分为前后两套,前半套讲究变化精微,使敌人捉摸不定,极尽雕琢之能事;后半套“将进酒”剑诀,却是如同天马行空,羚羊挂角,无迹可循,于平凡中见大神奇,小笔大写意,其中神妙之处,人所难测,除了李白本人,白鹿洞数千年来俊彦无数,竟是谁也没能练成。
李煜是唐国正嫡,对于这祖上神剑,是志在必得,把全副精神投入其中,不食不眠,一心求剑。这番心意,加上其余各方面和祖先的相似,第一剑才果然名不虚传,短短十个月,便尽得前半套剑法经要,再过七日,李煜得其全功,突破了多少一流剑手为之叹息的难关,修成了整套青莲剑歌,而其时,李煜年尚未满二十。
这番成就,惊才绝,震惊宇内,人皆视其为李白第二,陆游甚至打趣说:“若论剑中资质,我不如煜儿多矣”。李煜学剑有成,遂旅行大陆四方,行侠仗义,结交各路豪杰,他是王侯之身,当代剑豪,个性又豪爽风趣,一掷千金,自是人人乐意相交,锋头之健,一时无俩。
而后,李煜回归故国,准备与青梅竹马的恋人,唐国第一美人,周嘉敏,完婚成家。为了把婚事办的盛大,顺道向日渐跋扈的邻国黑鲁曼示意,唐国宫廷特意办了个比武招亲,声言谁若败尽群雄,便可赢得美人归,反正,来宾多是李煜故友,自不会有人行这等横刀夺爱之举,便算有,也不会是李煜的对手。
李煜也是少年心性,能在未婚妻面前大大显脸,有何不好,不顾几位师兄劝阻、反对,允诺了这场比赛。比武的结果,一如所料,青莲剑歌所向无敌,李煜得了个”金陵第一剑”的名号。
只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李煜这一胜,反引来了天大祸事,黑鲁曼第三王子,在擂台上对盈盈浅笑的周嘉敏,惊为天人,却给李煜一脚下台去,又羞又怒,发誓报复。然而,李煜剑术之强,当世罕见,黑鲁曼也对之深深忌惮,这才不敢进犯唐国,说要报复,谈何容易。
百般无奈之下,只好请动第二军团长,周公瑾,虽然明知这是与虎谋皮,但恨欲交织下,三皇子也顾不得这许多了。结果,周公瑾设计,李煜身中寒天玉膏之毒,落败被擒,黑鲁曼大军攻破金陵,周嘉敏被俘,成了三皇子的宫中佳丽。
似李煜这种人,虽然死了九成,只要有一丝机会,就有可能东山再起,黑鲁曼哪敢掉以轻心,不久之后,传出了李煜被赐牵机药而死的消息。
乍闻此事,花风云茫然若失,其时,他已被逐出白鹿洞,可是,一直到最后,他都没有忘记过,那个和自己同时入门,长久以来把自己压得喘不过气的师兄。
不管表现有多好,夫子总会将他与李煜相比较,不管有多努力,总是得不到肯定,或许,也就是他的天分杰出,同门反而故意轻视。
“有什么了不起,和李师兄比起来,你这不过是三角猫的步数”。
“俊彦当然是很不错的,不过比起天才……”
为了证明实力,花风云只好到处找人比剑,越比越恨,如果没有李煜,那自己或许早就成为众人的焦点,白鹿洞新一代的新星;或许,被陆游收入门下的,就是自己;或许,李煜今天拥有的一切,都该是自己的;或许……
都是或许,这些或许,遮碍了他的视线,最后,花风云得到了被逐出师门的判决。
花风云感到不忿,感到愤怒,因为这样,他更要做些大事出来,因此,他放弃了加入其他二、三流实力,却属于正派的骑士团,而将记忆中的抵天剑编出,自组狼嚎骑士团。抵天剑的真实威力,他施展不来,只能以剑阵的形式模拟,却靠着这个,狼嚎骑士得以扬名。
当名气有了,大把钱财随之赚进,花风云始终觉得不满足,他没有办法抹去心头的屈辱感,只要想起当年几次斗剑时,给李煜撞见,一脚把他踢进水沟,事后连他名字也记不得,耻辱就像鞭子,打在他本已不多的自尊上。
花风云决心复仇,唯有打败李煜,才能扬眉吐气,可是,凭什么,拼盘剑阵吗?正当花风云徨痛苦,他听到李煜身亡的消息,刹那间,他以为自己这一生,再也没有扳回颜面的机会了。
而现在,这个纠缠他一生的阴影,就在面前,而且功力可能连当年的一成都不到,这是多好的机会,这一定是老天赐下的复仇良机,只要想到这点,花风云兴奋的发抖起来。
“你发什么抖,伤寒还是疟疾?”
一点都不能体会对手的心情,李煜冷然道。
被提到周公瑾,李煜怒不可抑,不过,由死到生走了几遭,一年的颠沛流离,使他再非昔日的意气少年,不会再那么轻易的给挑动情绪了。
只要自己不死,终会把这笔帐讨回,现在该费心思的,是怎么赢得眼前的这场战争……或者说,怎么逃过一命!
一切就是那么简单。
“从现在起,大家不许插手。”花风云喝退想上前的骑士,转向李煜道:“念在同门一场,只要你跪地求饶,我就……”
公平比剑打赢他,之后,再命他跪下来,像奴仆那样舔净自己的鞋子,或是……面对唾手可得的胜利,花风云尚未开打,便给虚幻的喜悦冲昏头,他一点都没想到,猛虎即使失去了牙,也依然有虎的危险性。
“你就怎样!”
花风云并非蠢人,口中虽然狂言如涌,到底还是留了个安全距离,省得被李煜临死一击,死的冤枉,哪知道李煜语音一落”也不见他有什么动作,黑黝黝的剑锋便已刺至胸前。
花风云这一惊非同小可,怎样也想不到,断了筋经的手,还能出那么快的剑。总算他也是剑技不凡,知道若是向后急退,必然躲不过这凌厉无匹的一剑,百忙中半抽出腰间仿古剑,在胸前一格。
“当!”
两剑相格,火花乱冒,李煜吃了一惊,想不到对手剑质甚佳,居然挡住了这突发一击,实是可惜,而当他看清了花风流配剑的式样,心头猛地一震。
湛卢剑!
上古名匠欧冶子的遗世神剑之一,据闻有鬼神莫测之威,是第一品的古剑,不过,这些不是让李煜愣住的理由。
花风云的湛卢剑,仅是模仿真品样式拟造的仿古剑,然而,湛卢剑的真品,李煜是曾经见过的,它如今的主人,是一名很适合半戴面具的水晶男子……
李煜心头剧震,剑势一滞,花风云趁机藉力飘退,却给李煜一脚在胫骨上,重心不稳,成了滚地葫芦,狼狈的滚倒在地。
“杀了他!杀了他的人,我重重有赏……”
一个照面,花风云多年的美梦,破碎成了地上的尘埃,见不得人的败姿,甚至勾起了以往屈辱的回忆,他已经不管其他了,只要能杀了这多年来的梦魇,管是单打独斗,还是大石咂死蟹。
得到命令的狼嚎骑士,个个争先向前。对于团长的命令,B级以上的骑士,没有多少尊重感,在他们看来,会一直沈迷在过往失败中,无疑是懦弱的表现,如果不是因为剑阵的独门排设,花风云的团长之位早不保了。
这时再看他输的狼狈,几个骑士登时眼露轻蔑之色,不过,李煜昔日的名头甚大,这时虽已过气,但若能斩他首级,身价必定一夜百倍,名动江湖,而且,以他与黑鲁曼的仇恨之深,说不定还能换到一场荣华富贵。
是以,人人展开浑身解数,务必要将这残废斩杀于剑下,才一会儿,李煜就陷入重重包围了。
※※※
自己实在不是个作大事的料!
给人包在重围,李煜不禁有这个想法。如果自己能再沈得住气些,就不该下那么重的手,应该懂得藏拙,保留实力,趁敌人大意时,发出致胜一击;再不然,刚才的奇袭一举毙敌也不错,少了剑阵的编设人,要脱困也容易多了。
现在的情形,就成了两头空的最佳写照,李煜苦笑,狼嚎骑士这么大的阵仗,实在是高估自己的实力了,刚刚又没能够宰掉花风云,剑阵一旦发动,后果堪虑喔!
其实,有一点,所有人都弄错了,右手手掌上的伤痕,是千真万确,不过,手掌下的筋骨,却已完好如初,自在门的医术实是一绝,又是萧寒山亲自出手,接筋续脉,手伤早已完好如初,只是留下表面的伤痕,当作刻骨铭心的警惕,至于一路来骗倒不少敌人,这倒是意外收获。
十几柄敌刃攻来,将李煜吞没在中央,忽地,剑势冲天而出,如潮水般向四面八方散去,势若夺日,澎湃的内家真气,雄若怒涛,激的骑士们止不住脚,倒退连连。
李煜矫若神龙,在剑网中拔身飞起,反手挥剑一斩,前方的骑士退得正急,双方距离又近,但见青光回汤,惊呼骤起,最前方的七、八名骑士,全数中剑倒地,谁也没能逃开的去。
“剑阵、快布剑阵!”
不意李煜强悍若此,花风云也有了觉悟,要收拾掉眼前这只平阳虎,是绝不可能靠单打独斗了,李煜的内力较当年虽有不如,剑法的威力却似乎更大,就是一涌而上或车轮战,只怕现场的一半人都得被牺牲掉,唯今之计,只有指望这抵天剑阵了。
不待花风云呼喝,骑士们也有了同样的理解。狼嚎骑士团成立以来,敌人的水准最高也不过是A级骑士,像这样面对特级高手,还是破题第一遭,仅管眼前这人似乎受过伤,却还是保有了相当的实力,要收拾他,绝对不是一两个人的伤亡可以了事的。
花风云呼哨几声,骑士们踩着熟练的步伐,几下排列后,一个巨型的剑阵已然成形,但见银光辉闪,剑风纵横,把李煜围在中央。
当花风云欲组剑阵时,李煜便欲先发制人,以不动真剑抢先破阵,哪知真气方提,心房猛地剧颤,痛彻肺腑,整个身子虚汤汤地,落不着实处,登时给吓出一身冷汗,知道这是自在门武学反噬的前兆。
自在门武学,别走捷径,于武学中另开出一片天地。其一派武学首重明悟,精义共分『心』、『技』、『体』三诀,盖因其独门武学,十有**反天道而行,以至于对人身伤害沈重,若不能充分理解该技的深意,往往一招未发,便遭该技艺反噬而亡。
是以,自在门子弟,平日皆需拼命锻体魄,以承受每次发招后的反作**;不停地熟练该技艺,由熟而生巧,终至了悟其义。
不过,这样的武学也有好处,除了本身威力奇大外,若是在『心』之诀上有精进,许多绝技甚至不修而成,换言之,只要能彻悟这一门武学的背后深意,不经修练,立即可成。
像『天流不动剑』这类的掌门绝学,甚至是“一夜不成,终生无望”。
李煜的不动真剑,至今尚未悟通最后一着,『心』之一诀未通,那如天地初生似庞大的终极能源,便由本身的**、对剑技的熟悉度来负荷,整个人的负担重至无以复加,体内便如一桶随时会炸开的火药,只要真气运转一个不顺,不动剑气立即反噬,危险之至。
这么一耽搁,剑阵已然发动,攻势连接而来,让人措手不及,李煜自是大叹。
在决定闯阵之前,如何破解剑阵,作过思索,当时的想法有二,一是趁其剑阵尚未布稳时抢攻,可收奇兵之效;二是直接以不动真剑硬闯,只要不动真剑的威力果如传闻,要破解剑阵并非难事。
现在两个算盘尽皆落空,敌人的剑阵非但组成,而且在花风云的主持下,威力只有更胜前次;不动剑气却在这个节骨眼产生反噬前兆,若还要继续使不动真剑,立刻便得惨绝当场。
为今之计,只有先以青莲剑暂挡,过得一时是一时。李煜无奈一叹,将全身真气猛灌入手中木剑,刹时间,木剑上青光大盛,剑气有若实质,在身体四周点化出朵朵青莲,环环相扣,组成了一个绵密而结实的剑圈。
“左阵随癸水之位前进,右阵踩戊土之势斜退。”
花风云连连下令,将三方剑网齐往内推,想藉这三面铁壁的夹击,一举奏功。
此时三边剑网,分别由花风云与另两名A级骑士主导,每边各有三十余名骑士,威力当真非同小可,只要修为稍弱个几分,立刻便在庞大压力下爆死。是以,花风云了充满自信。
当三面剑网同时向内急速推挤,骑士们忽觉剑圈内一道大力涌来,两力相碰,电殛似的剑气,穿护体真气而入,所有人俱是虎口剧震,整个身子直往后跌。
刹那间,在众人眼前,朵朵青莲。枯!
荣!
开!
谢!
李煜竟以一人之力,将瓣瓣莲花组成剑圈,凭力御力,尽挡抵天剑阵的每式攻招,与百多名骑士扯平,这等内力,非但毫不弱于当年,反而更显猛不可当。
花风云这才知道自己的判断,错得有多厉害,适才青莲盛放,他立于阵前,首当其冲,要不是急舞湛卢,格挡得宜,早已身中十七八剑。
百余人的阵势,进攻时固然威力强大,势所难当,值此败退之时,却不免扭来撞去,你踩了我的脚,我踢了你的膝盖,进退不一,乱成一团。
眼见己方连连后退,阵形大乱,花风云急忙指挥挽救,总算李煜没有趁胜追击,剑阵得到重组的时间。
李煜非是不欲追击,只是他此时全身上下,如患了伤寒病般,忽冷忽热,酸麻难当,一身内力更是时有时无,刚刚奋力一击,把剑网迫退,大半身体登时如坠冰窖,下一刻又彷似身处洪炉,光是要压制逆走真气便已忙乱手脚,哪有办法再行追击。
这样的过程几次来回,李煜累的冷汗直冒,剑圈的威力却是分毫未损,逼的狼嚎骑士无法近身。
抵天剑本属守招,剑阵编演后,也还是以守势为主,倘若李煜一昧抢攻,那无论攻势多强,非但无法突围,反而会陷入连绵不绝的后着中,但李煜此时别出心裁,在原地舞剑成圈,以守御守,弄得狼嚎骑士手忙脚乱,应对困难。
不过,以花风云的眼力,自也看出了其中破绽。不管内力多高,像这样以团团剑圈护身,耗力想必极大,只要双方这样僵持下去,不出两刻,李煜必然不支。
再过一会儿,连一般的骑士也察觉到了,人人于是放慢脚步,以无隙可寻的姿态,地毯式收紧剑网,只待李煜真气稍有不济,便要一拥而上。
李煜手上不停,心下却是大恨。花风云的抵天剑阵,并未当真体会抵天剑的奥秘,把“一剑化三式”的精微变化,陋化为庞大而笨重的剑网,如果自己功力一如当初,早已轻取此阵了。
不过,花风云在白鹿洞的日子,的确没有白待,这剑阵确实是将抵天剑的三种变劲,长空、柔柳、中流,层次井然的付诸实现,又以巧妙的运劲法门,将百多人的内力予以贯串、并力,发挥出不啻于特级高手的威力。
“再僵持下去,可就不妙了啊!”
这样下去,无异重蹈覆辙。虽是不成器的仿冒品,但抵天剑自有其妙用,饶是青莲剑歌这等剑法,也是攻之不破,几次全力发招,都给花风云指挥挡了下来。彷佛一柄利剑,却给又黏又稠的糖浆附着,怎样也甩不脱。
不可否认的,由花风云亲自指挥的抵天剑阵,确实是掌握了此剑的三分神髓。
仔细想来,便是自己实力最强时,也从没能攻破师兄弟手中的抵天剑。幸好今日对峙的不是师兄弟们;不过,自己的实力也不如于当年了啊!
前半套剑法,看来是发挥不了作用了,想破阵,就必须将功力提高一层,对准剑阵破绽攻去,方能一击致胜。而只要使出『将进酒』剑诀,或不动真剑,这个计画应是可实行的,然而…
如此一来,问题就在自己是否能在功力提高的同时,成功驾驭随之爆发的真气,若是失败,莫说作战,自己便先给暴走的剑气震碎经脉而死。
走到这个田地,局面又回到前次被困剑阵的窘状,跑不掉、打不赢,除了节节进逼的外在敌人,体内蠢蠢欲动的剑气更是大敌,僵持下去,自己只能在力尽而亡、经脉爆裂这两种下场中择一。
“该死,那岂不是一点进展都没有,我这些时日以来的武功都练到哪去了?”
对自己的无法可想,李煜感到非常愤怒,非但救不出爱菱,还落至这等窘境,这么看来,自己现在的行为不就是“匹夫之勇”了吗?
气恼中,手中剑招虽然依旧凌厉,思绪却不免大乱特乱,恍惚里,眼前的景象有了改变,一片白光的剑网中,彷佛有个男子,漂浮在半空中,手持古剑,半边面具之下,深蓝色的眼眸,恍若冰晶,散发出讥嘲的笑意。
“连这点小阵都破不了,将来哪有资格决战战于他…不行!豁出去了,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想起与那人的恩恩怨怨,李煜一股气直往上冲,一咬牙,强逼自己抛开所有顾忌,将真气重新逼运至顶峰,大喝一声,震惊百里,两脚几个起落,竟以不动真剑飞身刺出,直指花风云。
“咻!”
花风云惊见李煜飞身来攻,心中又惊又喜,惊的是观其来势大有一往无前的誓死决心,剑阵未必接的下;喜的是,只要能接下,趁其旧力已老,新力未生时,剑阵一个合拢,便是有十个李煜也了帐了。当下不动声色,暗使眼色,示意三方人马预备做最后一击。
李煜此剑并无必胜把握,只是凭着一股义愤,作同归一剑而已,若是失败,便当场阵亡,总好过这样陷入僵局。
木剑递出,画出了个长长的弧线,就在剑上劲力将发未发之时,一段话忽地略过李煜脑海。
『别以为哀兵就是必胜,致诸死地而后生,能不能生不知道,死却死定了。情急拼命、穷鼠反噬,威力固然不可小觑,却也不过是三流伎俩,真正的上乘剑术,似有意而若无意,剑我两忘,这才能发挥剑法的真正威力。』
『记住!别动不动就想拼个同归于尽,生存的机会,一向只留给想求生的人!』
几句话,犹胜暮鼓晨钟,令李煜为之一醒,止住前冲之势,反手收剑。
照理说,在全力一击时中途抽回,无疑是回招自伤,收召者轻则呕血重创;重则当场经脉爆碎而亡,但李煜此时心境隐与不动真剑相通,身与意和之下,说收便收,人轻轻在原地转了几个圈,消去冲势,不费半分力气。
“老师说的对,人死了,就什么也做不成了,孤注一掷只是逃避现实的行为,我该做的,是好好想清剑法的真意,而不是像野兽一样拼命……”
剑法的真谛是什么呢?
『喔!这个啊,其实呢,只要你想得出,自己究竟想挥出什么样的剑,这样就行了……』
这是老师临去前的留话。
“我想挥出的,到底是什么样的剑呢?”
李煜沈思起来,上一次,他的回答是“想挥出任何能打倒敌人的剑”,这答案显然不对。
那么,自己真正想用的,是什么样的剑呢?
“我想挥出的剑……”
反思此生,自己一生求剑、练剑,却从来没想过,练成剑法后要做什么?练这些剑法又为了什么?
到最后,剑法固然练到最高境界了,可是,最高境界又怎样呢?自己的人生并未因此而得到幸福,反而因此把更多的人牵涉入不幸之中。
这样说来,自己的前半生,不是一点意义都没有了吗?
回过神来,只见四面八方剑气纵横,无数的抵天剑一起射来,把周遭封锁的连半点光都不透,剑影依稀中,许多人影一一浮现。
这些幻影,自己都是看过的,就在最苦的那段日子,每当高烧昏迷,总会看见这些身影,温暖的问候,咬牙切齿的诅咒,全数刻成不灭的伤痕。
幻影中,最后也是最清晰的一个,是那半副金属面具,还有那鬼火似的讥讽笑意,而在他的身后,更有一道巨大的模糊身影,巍峨耸立,仰之弥高的气势,使人不由自主的心生畏惧。
这个人是谁?那道身影代表什么?自己该是再清楚不过了。
幻影们划成了一道道丝线,师恩、亲情、刻骨的爱恋、灭国杀亲的仇恨、遭到背叛后的愤怒、对己身无能的憎恶,还有更深沈的悲哀,编织成网,紧的让自己喘不过气来。
如果能得到新生,究竟想做些什么……又到底能做些什么呢?
注视着滴水不能透的抵天剑网,李煜的双眼忽然亮了起来。
“对了,就是这个,我知道我要的是什么了!”
这一刻,原本模糊的巨大身影,竟尔清晰起来,显现出来的轮廓,是那么的令人熟悉,不可思议的,竟与自己毫无二异。
是的,最后的那道影像,竟是另一个李煜,穿着华丽,满面傲气,完全是他往日的武陵少年模样。
“我要挥出的,是能斩开一切,不被任何东西所拘的剑!”
斩断过往的恩义,把所有挡在面前的阻碍砍开,不管阻碍有多么巨大、艰难,他要的是柄足以斩开一切,再也不受任何拘束的剑,而这些阻碍中,亦包含了过去的自己!
这番想法,想来甚长,却只是一瞬,当狼嚎骑士随应李煜的拼命一击,而发动全力攻击时,李煜已轻巧巧地收回剑势,俐落地原地转半圈,腾身而起,手上长剑反臂斩下。
急涌的不动剑气,冲破了以往窒碍难行的郁结处,灌入剑中,两者交会的刹那间,黑黝黝的木剑,爆成一团雪亮光华,木剑恍若千百白玉磨制,光可鉴人,内中更有一股浩然仙气。
剑至中途,蓦地一化为三,三褪为莫可名之,而后又综合为一,跟着,这一剑结结实实地砍在剑网中央。
两股力道正式相碰!
※※※
就在接触的刹那,李煜忽然见到,那幻影中的自己,松开了冷酷的面容,向他温和一笑,而后,转身消失无踪。
李煜只觉得身子忽地一轻,彷佛灵魂在瞬间给抽出体外,耳畔呼呼风响,睁不开眼,肌肤明显地感受到超高速的移动,刮面生疼。
当风声暂停,李煜睁开眼睛,只见自己身处于一个雄伟壮阔的大殿,四根支撑巨柱,高耸入云,难测其深,脚下烟雾缭绕,竟似凭空虚立,而大殿上种种原始却雄浑无比的景观,瑰丽不可方物。
周围墙壁上,以狂草写了几对大字。
天道循环!
生生流转!
万化不息!
森罗永劫!
无可形容的景象,让李煜震惊的说不出话,周围景物又变,所有的墙壁忽尔消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无边无际的黑暗,在黑暗中,逐渐浮现了点点星光,随着彼此的旋转不休,在虚空中摊开一道长长的光带。
光带的边缘,突然放大,一颗蓝白色的球体,呈现在李煜眼前,慢慢旋转,看来……竟有某种熟悉感……
正欲细看,半空中忽然响起了声爆雷。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雏狗』声音不大,却轰的李煜头昏脑胀,三魂七魄站不住脚。
风声又起。
当李煜再睁开眼睛,定下神来,他发现自己已回到了原处,身在半空,手中持剑,依着一种玄奥的弧度,反臂斩下。
※※※
两股力道正式相碰!
花风云大骇,本来见到李煜持剑飞来,他下令三边剑网同时朝内推挤,哪想到李煜还有这手说退便退的本事,反而变招为凌空下击,占进便宜,此时剑阵招式已老,变更不得,只得硬着头皮接下这一剑。
“嘶!”
两力相碰,响起的不是金铁交鸣,反而像是某种布帛的撕裂之声。
以花风云为首的狼嚎骑士,只觉得剑上传来的劲力之大,实是可畏可怖,彷佛数座山岳齐降,又好似正面接下一枚坠落的流星,只震的人人魂飞魄散,五内俱焚,可偏生叫喊不出,所有压力闷积体内,苦不堪言。
跟着,一道奇异剑气,穿过护体真气,侵入体内,令他们感到强烈的战栗感,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寒颤。
这是他们最后一个感觉。
李煜轻轻落地,微风拂动,长发下,眼角彷似有泪。
好奇怪的感觉,这该怎么形容呢?并没有什么特殊感觉,不,并不是完全没有感觉,而是……和心灵上的震撼比较起来,**上的感官显得微不足道而已。
全身真气,以微弱至几难察觉的形式,涓滴不断地缓缓流动,可只要一提气,立刻化点滴为怒潮,奔腾畅然,不可遏抑。真气运转间,通体舒泰,欲弱即弱,要强立强,呼之即来,挥之即去,一切运行,无不随心所欲,运转如意。
这该怎么形容呢?逍遥自在……对!就是自在。
超然于六物之外,无名无功,遵天运而行大道,寂寂乎而万物皆有所得,而后方为自在。
李煜缓缓睁开眼睛,无匹锐气一闪即逝,又换上了慵懒疲惫的倦意。自这一刻起,不动剑气与身体融合无间,再无分你我,这门剑法到如今,可说是大功告成了。
“当~~~~~”一柄仿古剑,坠地断成数截,跟着,百余柄仿古剑先后碎段,金属折损的碰撞声,出乎意料地清脆,谱成了声长长的低语。
当剑折落地,彷佛推骨牌似的,狼嚎骑士维持着原来的姿势,一个接一个的倒地,他们的脸色如常,事态的急速变化,甚至让他们来不及有表情。
大部分的骑士,都睁着眼睛,他们无法理解,世上怎么会有这种事,理应无坚不催的剑阵,怎么会这么轻易的就被破了,而对方仅凭一人之力,竟能轻取此阵,继而取了这百多人的性命。
他们无法理解啊!
其实,也真是他们运气太糟,不动真剑固然是近终极的武学,超凡入圣,不受一切世俗条件所限制,但在李煜的手底,并无法发挥出那毁天灭地的绝大威力。
只是,适才双方交剑,恰逢李煜初悟剑道,体内澎湃真气作释放、统合的紧要关头,新星爆炸似的能量,先与抵天剑阵对撞,在两力僵持不下时,不动剑气趁虚而入,恰好是体内护身真气最弱的时刻,而每个人的内力互通,剑气也就无远弗至,立时给震断心脉而亡。
举剑微视,晶莹白光逐渐消褪,剑刃又回复成斑驳的木纹,李煜还记得,当不动剑气灌入其中时,整柄剑轻犹胜羽,剑身璀璨有若白玉,光华辉映,彷佛是最美丽的新雪。
这柄『明肌雪』,是寒山老师相赠的三礼之一,看来,便是一柄专为不动真剑所削制的神兵。
正自思凝,头顶轰然一声响,只见壁顶岩洞口,清亮的月光,笔直照射至高台。
“不好,把正事给忘了。”
顿足一点,飞身急掠上台。
※※※
高台上,画了一个简单的魔法阵,在中央,烛火摇映里,一名黑袍魔法师,正姿端坐,口中念念有词;在他脚边,爱菱给绑住手脚,侧躺台上。
爱菱双眸紧闭,大概是给什么东西迷昏过去。看来血色还很是苍白,不过,肌肤已经重新生长,已经脱离生死关头了。
见到爱菱无事,李煜心中一颗大石落了地。苏生水槽的效果一如预期,只要把爱菱带回,好生疗养,再过些时日,便可痊愈,自己的责任也就了了。
把目光转向魔法师,只见他怀中一枚黑色菱状晶体,迎着月光,妖异的脉动,彷似自有生命一般,让人产生恶心的不快感。
魔法师全神贯注,念着专属的咒文,额上冷汗涔涔,显是行功到了紧要关头。
“累我辛苦一月,原来黑曜镜是这副德行。”
李煜微笑前行,他剑道已成,功力远胜昔日盛时,虽说于魔道不熟,但既然对手失去抵抗能力,便也无所畏惧,趁机大打落水狗。
“喂!老兄,我知道你现在还不了手,不过呢,反正我不会魔法,就是现在杀了你,你大概也不会生气吧!”
说着讥讽的话语,李煜慢慢提起剑来……
忽地,高台上电光似冒,两对电蟒由台上四角,吐着嘶嘶火花,飞射而来。
“好家伙,原来还埋了后着!”
李煜不闪不避,将剑气散于体外,待电蟒缠身之际,大喝一声,将剑气爆发出去。
“喝!”
不动真剑的剑气,与『终极』同质,李煜剑道既成,以他此时功力而论,只怕是乃师陆游亦有所不及,轻轻挥,爆发出的冲击波,把电蟒瞬间震至灰飞湮灭。
魔法师见状,心内更是惊骇,当下缓缓伸出手来,向脚边的爱菱碰去。
“不要乱动。”
轻轻微笑,李煜寒声道:“我劝你最好不要乱动,就算你把刀架在她脖子上,我敢保证,在你手指还没动以前,你的脑袋会先不见。”
被这么一恐吓,魔法师又将手缩了回去。
“在此时杀你,我胜之不武,算了,取回黑曜镜,留你一条命吧!”
毫无忌惮地抱起爱菱,李煜伸手去取黑曜镜。
似乎察觉双方实力差距太远,没有反抗余地,魔法师倏地发出尖啸,满怀怨毒地瞪了李煜一眼,咬破口唇,一蓬鲜血激在黑曜镜上。
李煜一惊,知道这是以本命真元催逼法力的邪术,可能是要使用某种血咒锁魂的濒死术法,为策安全,还是先撤离为妙,主意一定,抱着爱菱掠身急退,飞下高台。
说时迟,那时快。
染上鲜血的黑曜镜,突然绽发出惨绿色的光柱,跟着,一声尖唳,恍若冥府万鬼齐鸣,惊破云霄,震的整个洞**土石摇落,山愁地惨。
“哎、啊~~~~~”一道赤红色的身影,夹带浓厚的血腥味,自光柱中急速射出,还没露出整个身子,利爪一伸,竟将魔法师的心脏给扯了出来,捏成稀烂。
“什么东西!”
李煜此时正飞身下台,尚未落地,听得上方惨嚎,知道定有巨变,警戒心提至最高,这念头刚起,忽然血腥味大盛,一道劲风,以难以想像的高速,在前方响起。
“桀桀桀~~~”怪声响起,李煜忽觉得臂上一轻,竟是给来人把爱菱抢去,这一惊非同小可,反手递出『明肌雪』,对准风声最劲处,一剑直刺过去。
“桀桀~~~”叫声中显然有几分惊奇,面对这直取要害的一剑,来人亦不得不出手格挡,但见来人挥臂一击,一枚沈重的金属球,夹带劲风,朝李煜砸去。
李煜这一剑却只是虚招,一引得对方出手还击,立刻揉身抢进,想趁机夺回爱菱。
“呼!”
李煜手尚未伸出,金属球的一砸,速度、力道均强的无法想像,后发先至,已然砸至面门,总算李煜变招奇速,千钧一发之际,把头往后一仰,险险避过了这破脑一击,只要再迟片刻,当场便脑袋开花。
“怎么会?”
避过了金属球,但挥动时所激起的劲风,却犹胜实质,李煜只觉得面门一痛,彷似给人用数根巨木狠狠砸中,忙运剑气护体,却还是给打的鼻血横飞,痛的流出眼泪。
这等功力,远胜当今世上许多成名高手,只怕已是三贤者那等级数,这黑曜镜到底发了什么疯,竟招出这等怪物!
对手功力高的难以想像,又是残忍好杀,如果让爱菱在它手里多留半刻,哪里还有命在。
想到这点,李煜竟不抽身,喷着鼻血,再次逼近,趁来人变招未及的刹那,夹手将爱菱夺过,不敢逗留,飞身而退。
“桀桀~~~~~”对方似乎没料到李煜有这一手,只气的呱呱乱叫,正想飞掠截击,只觉得肌肤一阵裂疼,却是李煜在退走时,预先以『明肌雪』划下数道剑气,阻挡追击。
“呱呱桀~~~”“怎会这样,他的身体是什么做的?”
来人怒啸一声,爆放的冲击波,竟将伏设的剑气全数震溃。
虽李煜未尽全力,但那数道剑气,也足以令任何特级高手受招重伤,这怪物居然说破就破,毫不停顿,怎不令李煜为之失色。
震开剑气,对手立刻便要杀至,李煜反手出剑,预备与对手一决高下。
“桀桀~~~”来人又是一声尖鸣,正要有所行动…
“阿古难他.桎怛奈难耶”“轰!”
随着一声暴喝,劲风再响,五枚庞大火球,带着足以烧尽一切的灼然热劲,交织成大片火墙,席卷天地,先后射至。
那怪物发出长啸,抖手打出一道爪劲,直奔火墙。
爪中夹带的阴劲,冰寒刮骨,受此一击,火墙“嗤嗤”声不绝,五颗火球给灭了三颗,声势大减,眼看便要熄灭。
“桀桀桀~~~~~”怪物发出得意的鸣叫。它嗜战如狂,这时战的兴发,忍不住长声高呼。
自它出现以来,李煜只能闻到强烈的血腥味,感受到扑面的劲风,而看不到人形,并不是这怪物会隐形,而是魔族的顶级高手,大都练有藉物潜形的功夫,这怪物的速度高绝,又藏身于风中,李煜虽能确定位置,却是见不着它的模样。
本已被爪劲压制的火墙,不知受到什么力量催发,忽地炽盛再燃,火焰更转升为紫色高温,熊熊烈焰,在极近距离的助攻下,朝那怪物击去。
“桀桀~~~”怪物不虞有此一变,险些中招,气的乱吼乱叫。一振臂,又是一道爪劲,抵住火墙,但见火网熊熊,阴风惨惨,双方一时间僵持不下。
“咦!这是……”
李煜瞧出来,火网主人正是前日助他免过走火危机的那人,此时李煜神智清明,一见之下,登时认出来人武功路数。
“魔门十大绝学,炎系魔武排行第二的炼阳手…这人也是来自魔界!”
自与那怪物交战以来,直至现在,李煜方脱离屈守的困境,得以主攻,更知道那怪物武功太强,眼下也管不得插手的是什么人,李煜放下爱菱,反臂抽出明肌雪,剑随意转,一式“砌下落梅如雪乱”,白芒爆射,整个人化做一道剑光,趁着那怪物陷入僵局,朝它背后笔直钉去。
“桀桀!”
面对这举世无双的两面攻击,便是铁木真复生,胤亲至,怕也不敢正揽其缨,来人悲啸一声,两手交挥,轰出两团霹雳气芒,迎向火墙、剑气,本人却如火箭似的,朝上急冲。
“轰隆~~~~~”但闻爆响连连,来人竟是钻破石洞,飞出地面了。
李煜不动真剑斩出,势如破竹,将气芒劈的四散消化,哪知手臂还是给反震力震得酸麻难当,而其中更有一丝阴寒劲道,沿着手臂上升,侵蚀血肉,还隐有爆破之力……
“我的老天,该不会是……”
想起那门耳语中的超级禁忌武学,李煜更是大惊,不敢怠慢,急运不动剑气,把入体异劲尽数驱除。正犹豫是否要追击,头顶上,如风起云涌,大气震动,传来了极高能源反应的气。
火墙后,一个雄浑的男子嗓音,沙哑道:“不好!”
李煜身子一震,登时省悟,它既破顶而出,身手得以伸展,必是要施展毁灭性的强力招式,把整区地底连同敌人一起摧毁,以现在所感受到的气来判断,那甚至足以轰掉半座山。
“我去追!”
火墙中人既肯相助,必然是友非敌,再说,从那“炼阳手”想来,来人绝不会伤及爱菱,既知如此,李煜撂下一句,便自刚撞出的洞口射起,追击敌人。
刚掠至洞口,只听得一声清吟,初如击玉,如扬琴,后而竟若千百颗天雷齐鸣。强大的气,自极远处驭电破空,高速逼近,只见天空中云层,如万马奔腾,不住往两旁散去,显是来人功力之强,已经到了能令天地风云为之色变的地步。
又有绝世高手到了。
“桀桀~~呱呱~~~~~”却见一道硕大无匹的身影遮住半个天空,激起狂风怒嚎,大气撼动,一时之间,空中电光流窜,霹雳之声连响不绝,那庞大物体迅速掠过,之后,一切重归于平静,连那刺耳的“呱呱”声,也随之消逝。
急遽的转变,让李煜瞧的目瞪口呆。看情形,不知是何方高人忽然驾临,将那怪物带走了。
“这怪物的功力已经够高了,居然还有人能将之制服,武学之道,真是深不可测啊。”
震撼之余,李煜感叹不已。
※※※
回到洞内,火光仍在,火墙却已不见。在烈火中,隐隐现出一名男子的身影。
李煜落地,收剑于腰,微一拱手,正欲发言,『火人』已抢先一步,道:“李公子神剑,我闻名已久,今日一见,果不虚传,令我受教了。”
给这么一赞,李煜红了脸,讪讪地忙称不敢。
他个性高傲,若是任何人如此奉承,必然嗤之以鼻,但这句话既是出于同属『天位』级数的高手,那意义便又不同,再说,知道自己名声远传魔界,饶是李煜不重名利,也还是听得心头一热。
“我辈武道中人,是就是,非就非,公子不必过谦。”一伸手,旋动气劲把地上的爱菱带起,冉冉运来,『火人』道:“贱名朱炎,是师傅的首徒,爱因斯坦是我的小师妹。”
李煜一愣,随即会意,“爱因斯坦”应该是爱菱的全名吧!
爱菱这个名字,是到人间界后为方便而缩写的。
至于朱炎的身份,李煜却在先前便已料到,炼阳手是魔门十大绝学之一,所修成者,多为历代魔界名匠,而朱炎两次出手相助,自己却与他毫不相识,唯一的解释,便是爱菱的援兵。
想到这里,李煜不禁有些奇怪。看来,隆.贝多芬对女儿并非毫不关心的,否则,又怎会派大弟子一路跟随呢?
彷佛知道了这念头,朱炎抱着爱菱,笑道:“我这小师妹,还没有办法体会师傅的苦心,令公子辛苦了。”
“不敢当!”
“爱因斯坦既然有伤,我必须立刻将她送返魔界,公子对爱因斯坦的照顾,我一门足感盛情,他日若旅行魔界,请至敝处一游,我必倒履相迎。”不知道是不是两族间的用语不同,还是硬想把话说的文雅些,朱炎的用词听来有些生硬。
“客气了……这里有一物,还请朱炎兄交还爱菱。”李煜微微笑着,自腰间解下一皮囊,平手托起。
朱炎弹出一道指风,将锦囊吸入火中。
“如此,告辞了。”似乎知道皮囊里的东西,朱炎的语气显得很温和。
“不送。”
火光再盛,当一切归于寂静,洞内冷风清清,该走的,都走了。
朱炎走了。
爱菱也走了。
而朱炎临走时的一句话,却在洞内回响不休。
“今次能在奇雷斯手底全身而退,是你我的大幸,但此人个性暴戾,日后恐将对公子不利,请李公子多加防范。”
一场旅程,就此落幕,对着头顶一轮明月,回想前事,李煜不由亦是感慨良多。
这趟旅程,影响实在太大了,如果没有这一番际遇,这一番历练,即使一年期满,只怕自己仍是茧中之蛹,永无破茧成蝶的一日。
“脱胎换骨,原来是这种感觉,真是好啊!”
李煜喟然轻叹,从这刻起,他算是获得了彻底的新生,要与陈腐的过去一刀两断,接下来,只要接回思念的那人,便可重以真面目见人了。
在众多的体中,花风云双眼未闭,双手紧握剑柄,兀自心中不甘。
“可怜的家伙,到头来,你也是被一个名叫『李煜』的枷锁给绊住,不能脱身…不过,说起来你和我可真像啊…”
似乎有些兔死狐悲,李煜甩甩头,为了撇开不快的牵扯,他转念想起爱菱,喃喃自语。
“想不到最后竟然没能和那笨女人告别,有些遗憾啊!”
激斗一日,突然冷清下来,李煜不由得有些寂寞,正想离去,忽然听见西方石壁后隐传呼吸声。
“谁?”
连续的打斗,令李煜警觉心一直高吊,几乎立刻就要拔剑,待得看清,却是不禁失笑。
只见西方壁角阴暗处,一名骑士口吐白沫,昏倒在地,却是狼嚎骑士团的长年杂役,陈由。他胆小怕死,又是武艺低微,排剑阵自也轮不到他,没想到却因此逃过一劫,再看到李煜、朱炎、奇雷斯的激战,吓得屁滚尿流,昏了过去。
看他这等丑态,李煜自也懒得下杀手,低笑道:“我曾说过,若是那女孩不治,便血洗狼嚎,令此处没有一个活人,既然你们照作了,我就留下你这一个活口吧!”
语毕,迈开大步,飘然而去。
两场大战,虚耗了一日,论惊险,前一场激战时间虽长,却远不及第二场那样星驰电闪,变外生变,时时刻刻皆有丧命的危险。
可笑的是,从开战到最后,除了李煜本人以外,剩下的三方,俱是只闻其声而不见其人,打了一场没头没脑的混战。
想起朱炎临走时的话,李煜喃喃道:“它叫奇雷斯啊…”
以个人功力而言,除了陆游本人,李煜想不出哪个人可以和它相提并论,不过……
只要再过得数月,能将不动真剑的要义,了悟的更为纯熟,那时候,任是再强的高手,自己也无所畏惧,倒还希望能找到这样的绝顶高手来练练剑咧!朱炎的话,看来是太多虑了。
“不过,最后一个出现的,是谁呀?怎想不起来人间界有这样的高手呢?”
想不出答案,李煜摇头叹气。
一直到几年以后,李煜游学魔界,对于魔门知识领悟更多,那时候,他才明白,自己今日有多么幸运。
奇雷斯,又名弘历,是今任大魔神王胤之子,个性喜怒无常,残忍好杀,靠着一手天魔功,和与生俱来的疯狂战意,纵横魔界,难逢敌手。它个性极为凶残,不管高兴或是生气,往往一时兴起,大杀无辜出气,冤死在它手底的生灵,成千上万,人称『魔族中的魔族』。
奇雷斯嗜战如狂,又从不把任何人放在眼底,到最后,甚至悍然挑战乃父胤,一场大战,奇雷斯被打成重伤,背钉封魔针,四肢锁上炼魔镣,拖命而逃。
追兵穷追不舍之际,恰好开了一道往人间界的通道,奇雷斯顺势来至人间界,大闹一场,若非最后及时被驱逐,以李煜剑术初成,尚嫌运转不灵的今时,便算与朱炎联手,也是败多胜少,更别说其后所带来的人间浩劫。
至于后来出现,逐走奇雷斯之高人的真面目,则更是教李煜为之目瞪口呆。
造物主创世之后,为了维持人间界的力量平衡,特别遗下五头巨龙,暗中监察世间,亦即是升龙山上,龙族的五大龙神。
奇雷斯来至人间,以其强横无匹之实力,若让其到处乱走,莫说力量平衡将被打破,人间界将有多处化为炼狱,是以,龙神只得离开升龙山,将奇雷斯予以驱逐回魔界。
换言之,若非是龙神及时莅临,这场由黑曜镜所引发的浩劫,后果将不堪设想。
不过,自此之后,李煜就被奇雷斯盯上,双方数次交手,两败俱伤,更因此酿成了不少遗憾,此即是李煜不听萧寒山之言,终至引发其“十年剑劫”。
※※※
黑鲁曼历五六0年十二月十四日香格里拉香桂广场夕阳西下,晚霞的红光,斜斜照映,将广场的石子路,染成一片火红,倍添丽。
有一群人,踏着气的脚步,走进广场。他们是流兵,前几天,因为得到了老战友落草荣发的消息,想去投奔,哪知走到中途,老战友已经被当地的骑士团所剿灭,兵败身亡,他们被迫撤回,想到还要继续过无止境的游荡日子,心里这股丧气,是不用说了。
为首的大饼脸胖子,盘算着目前可用的款子,已渐坐吃山空,看来,得要把手上的金饰变卖了。前阵子,就在这广场之上,有个不长眼的小侏儒,笨笨奉献了身上的金饰,还被他们骗去城门口,苦候那根本不会出现的人,后来没了消息,他们自也毫不关心。
本来金饰早该脱手了,不过,胖子认为,这金属的材质不明,仓促脱手,怕自坏商机,是以迟迟不肯就地变卖,现下活动经费将尽,只得找地方卖,谋个出路了。
走进广场,赫然发现,平时他们一夥人所爱坐的南首座位,给人捷足先登。广场面积甚大,而南首座位又甚多,那张桌子是个九人位的长桌,那人放着旁边大堆单人位不坐,独自大剌剌地在此占位,显是找碴来了。
占位的,是个男子,身上披了件大大的披风,盖住大半边身子,额头上圈了一圈白色头巾,背后背了个长形包里,模样甚是英伟,却瞧不出实际年龄。他自斟自酌,一副悠闲畅快的模样。
胖子看到这副模样,心里着实有些嘀咕,在香格里拉日久,要说结仇,也着实有了好些仇家,可别是给寻仇上门了,自己这一行九人,全是骑士,论实力,足够承担任何的硬碰硬,就是要小心,别中了人家的尖计,败的不明不白。
正要出声,那男子一声长笑,率先发言。
“众家兄弟,上哪发财去啦!这么好的生意,也不通知小弟一声,真是枉费了大家老战友、好朋友一场啊!”
队里的红鼻老六,脾气最是暴躁,此时哪管其他,伸掌往那男子肩头按去,喝道:“兀那小子,少来这里乱认朋友……”
话没说完,红鼻老六的一张脸,连带那红色的酒糟鼻,忽地全成了惨白,只听他一声不哼,仰天便倒,也不知那男子施了什么手段,竟令他气绝身亡了。
胖子心中骇然,知道这是顶尖高手的真气传劲,敌人有这等功夫,若是当真寻仇而来,那自己这些低层骑士,计决不堪他一击的。正自心慌,忽然瞥见在披风下,那男子的右手,被层层绷带所包扎,胖子心下一惊,想起传闻中那人的打扮,两相对照,差没口吐白沫,颤声道:“你……你是……”
男子的表情,仍然在笑,但笑意里已无半丝欢愉,倒像是猫捉老鼠时,**猎物的尖锐笑容。他笑道:“您真是贵人多忘事,前些日子,我们还一起喝酒、赌排九、招妓咧!诸位朋友都不记得了吗?”
一旁的骑士,见到同伴突然倒地,纷纷大怒,拔出光剑,想趁乱把这男人斩成肉酱。
“唉!翻脸不认人,世态炎凉啊!”
男子脸上的笑容敛住,对着几柄光剑,竟不闪避,伸出右手食指,对空虚点几下。冲上来的骑士,只觉得身体如遭电殛,手脚麻软,一个个倒地不起。
“天……天亟剑!”胖子惊呼道:“你是…逐魔…浪人……韩……韩…”说到这里,想起传闻中这人的辣手,只惊得牙齿打颤,再也说不出话来。
“不错,还认得你韩特大爷的天亟剑,总算是见过世面。”
韩特冷笑道:“你等无赖,连我都不识,也有胆子冒我韩特之名行骗,嘿嘿,好大的胆子呐!”
行赃撞着这棘手人物,胖子怕得跪在地上磕头,连叫饶命。
“哼!要是以往,定将你等大卸八块。”韩特脸色稍和,道:“不过,今日我重逢故友,心情不错,交出所收赃物,饶你一人不死。”
这话说了等于没说,胖子的那一夥人,除了他本人以外,剩下的人在倒地同时,就已了气。不过,对胖子而言,能逃得一命总是大好,连忙将装有爱菱饰物的皮囊,双手奉上,还连带贡献出许多掠夺所得。
韩特也不客气,将这些贡品尽数收起,扬长而去。
他没有兴趣宰了这胖子,也无意杀他为民除害,会被这种人所骗,受骗的人自己就该检讨,此行,也是受故友之托,代为取物。
“不过,挺奇怪的,他什么时候这么爱替人出头了。”想起故友的种种,韩特不禁微笑。
“该不会,是给那女孩人迷上了吧,听说是个没身材的小鬼…啧啧!口味太差了,真是饥不择食了啊。”
将东西送到天香苑,然后,准备与老友庆祝劫后重生,大醉一场,如果,老友还能活着回来的话。
对于这点,韩特毫不担心,那么大的劫数都害他不死,这点小事,哪会要他的命。
背着阳光,无视于广场众人的议论纷纷,逐魔浪人消失了踪影,只是,连他自己都想不到,仅仅数年之后,他将与“没身材的小鬼”有段冒险之旅,而且…非常难忘的旅程。
※※※
『李煜未死,重出江湖,功力更胜从前』、『李煜一人尽诛狼嚎骑士团』的消息,在半个月后,靠着流浪至香格里拉的陈由之渲染,轰传了整个江湖,武林习剑之士,无不撼动。
一个月后,李煜正式再入江湖,剑试天下,从南至北,连败当代剑术高手一百四十三人,期间,三闯黑鲁曼皇城,最后一次,甚至在新年阅兵大典,众目睽睽之下,刺杀第三军团长曹彬。
而后,秦淮血战一役,李煜力战黑鲁曼、武炼、自由都市同盟、稷下…各方围剿高手三百二十六人,全身而退,威震风之大陆。
经此一役,『剑仙』之名,奠定了无人能及的地位,他更在香格里拉设招贤馆,款待四方贤才,天下风骚无不敬佩。四大公子之首,『唐殇君』李煜,名扬鲲仑,成了四个大陆皆知的传奇人物。=========================================================================
“老师!”
『不错啊!看你的样子,不动真剑已成。虽然天流终生无望,但依你求剑之心,此剑当可名曰天痕。』
“天痕?”
『不错,正是天痕不动剑。日后你若远行,当可恃之与天柔不动剑,争一日之短长。』
“如果有朝一日,我能像老师一样,晋身天流,那时候,我的剑会是天下无敌吗?”
『这个啊…说无敌,好像没那么了不起,不如这么想吧!自在门只有不败的剑,与无敌的人。』
『三礼相赠,你好生收藏,将来自有大用,我要去了。』
“……”
『以后的人生,就由你自己一手来操控了。我不会勉强你要放弃仇恨,假如你还是想建国复仇,掀起腥风血雨,大杀一场,那也由得你。练成绝世剑法,却连憎恨的权利也没有,这种人生有不如无……不过啊!呵呵……只以复仇为目标的人生,这样的生命,不是也太狭隘了吗?』
“……”
『传你武学,固然是为了不使此技失传,不过,正如我对每个弟子说的,我并不是为了要让你不幸,才教你武功的啊!…往后,好自为之…喂!你在干什么,两个男人老狗,不要来这一套,很难看的!』
“叩别恩师,长祝恩师多福多寿,万福金安!”
『免礼免礼,你小鬼也万福金安…我去也!说老实话,能收到你这么优秀的弟子,我很欣慰,如果你能够多陪我些时日,有些东西就可以多教一点了……』
“叩别恩师!长祝恩师多福多寿……”
『大人讲话,小孩子不要插嘴,你乖乖让我把话讲完!不是我自夸,在炼丹、房中术上面,我也是……』
“叩别恩师……”
『哇!你这个笨蛋弟子,实在是有够不受教,连听我把话说完都不肯…哼!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你一定是嫌说,对方是糟老头,听他的话没有意思,对不对……』
“--……”
……=========================================================================笔者小语
第六篇结束,爱菱篇总算完了。爱菱、莫问的旅程,就此告一段落,不过,如果用全部的人生来看,他们要走的路,都还很长呢!
在往后的日子里,他们也会继续面对更苦、更悲伤的旅程,会有许多的同伴,和他们一起共度,也就是这些不同的旅途,一点一滴的,构成了整个风姿世界。
爱菱篇是殒星篇以后的作品,从三上中到三下初,用掉了近半年的时间。写作的蓝本,是藤田河日郎老师的一个短篇作品,叙述木偶公主与下忍的故事。
写作之初,我脑里只有李煜对烧焦的爱菱,大吼:“大笨蛋!人死了,不就什么都作不成了吗?”这一幕。换言之,整部爱菱篇,可以说是从这短短一句话演伸出来的。
原本我只打算写一部两、三万字的短篇,结果……一如银河篇以后的职业病,为了架构剧情,侧写人物,不得不七加八减的增了许多部份,由一篇变成六篇,当初预定每篇一万五千字打住,结果写到最后两篇,又破表了。
李煜的设定,很奇怪,他的蓝本,是藤田老师作品中的那名下忍、『咸蛋超人”中的天才超人、『五星物语』的凯渊,这三人的混合。
当初是想,我要写一个天才,这个人只要是有关于剑的部份,一学就会,不学也会,就像天才超人一样,只要说『因为我是天才』,就能打倒敌人。因为这样,就要找一个天才型人物来命名,在几次翻阅史册后,李煜这个角色就出来了。
这样的角色,试验性质很高,也因为他的成就主要来自天分,所以,李煜是“剑仙”,练的也是纯靠天分的“不动真剑”,像他这样的个性,是打死也成不了“剑圣”的。
爱菱这个角色吗……没有什么好说的!
写爱菱篇,其实我并不是很喜欢,因为仔细想想,这两个人走在一起,很难发生什么有趣的故事,结果就变成一个人老是回忆,另一个整天耍白痴。武打场面写的更烂,下笔的时候,思绪很不能连贯,光是第一集我就重写了三遍,虎二现在看到的,是第三版。
本集许多东西都还在设定中,最后一幕简直写到没力,朱炎、奇雷斯、龙神的形象全都是混过去的,那个魔导师更可怜,出来还不到三面就完蛋,我连名字都懒得想。会出现这种烂帐,纯粹是作者的能力不足,自我检讨之余,也请各位继续鞭策。
爱菱篇的下一篇是什么?先别问我,我要去赶几个报告,笔者的成绩只是普通,整天写东西,多少有点顾此失彼,所以,就请各位多多见谅啦!
请大家多多给予意见,我常常是信箱收到了信,才开始动笔,所以说,风姿大半的作品,都是被读者逼出来的。
也请大家多多鼓励其他的作者,看到讨论版上都在讨论风姿,我很开心,不过,我更希望看到,讨论版上热烈的讨论各家作品,百花齐放。
敬祝各位多福多寿
万福金安
roson
98/02/27
风姿物语_风姿物语全文免费阅读_前传·爱菱篇(网络版)更新完毕!